An Exploration of Lao Tzu’s “Ming” Thought
In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al system, the character “Ming” frequently emerges in various literatures, all demonstrating the distinctive position of “Ming”. “Ming” is a highly significant concept in Laozi’s philosophy and even in the entire Daoist philosophy. The “Ming” in Laozi is endowed with extremely rich theoretical connotations. Nevertheless, the current academic circle lacks discussions on this aspect. Hence,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meaning of “Ming” from multiple dimensions. Through the exploration of Laozi’s discourse on “Ming” via ancient Chinese characters, we have gained a profound understanding of the threefold dimensions of “Ming”, and subsequently reached the conclusion: The ontological entity of Laozi’s “Ming” lies in the Dao. By discerning the root of life and nature itself and reverting to the Dao, the knowledge of “Ming” lies in self-awareness. “Ming” is the internal verification of the “Dao”, and the application of “Ming” lies in following the Dao, indicating that individual life should comply with the Dao. It can be stated that “Ming” encompasses the theoretical connotations at the levels of ontology, epistemology, and axiology, permeating multiple categories within the philosophical system and serving as an important focus for the study of Chinese philosophy.
“Laozi”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明”字蕴含了丰富的哲学与文化内涵。从许慎的《说文解字》到老子的《道德经》,对“明”字的探讨不仅涉及字形的演变,更触及到了深刻的哲学思想。本文旨在通过探源“明”字的本义及其演变,深入分析老子哲学中“明”的多重含义,进而揭示“明”字背后所蕴含的智慧与境界。
通过细致的字源分析,我们试图还原“明”字背后的生活情境与哲学思考,揭示其作为光明之源、通达之境与人文之用的三重含义。进一步地,本文将以老子的《道德经》为蓝本,剖析“明”字在老子哲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探讨“知常曰明”、“自知者明”以及“袭明”等深刻哲理,展现老子对于宇宙、人生及道德的独特见解。
在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文章进一步探讨了“明”字所代表的知识论、本体论与境界论,阐述了“明”与“道”、“常”、“不自见”、“自知”等概念之间的紧密联系。最后,通过与《孟子》中境界次第的对比,文章展示了道家与儒家在境界追求上的差异与共性,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面理解“明”字及其哲学内涵的视角。
一些学者从思想史的角度探讨了老子“明”之思想的演变和发展。他们通过对先秦时期各思想流派中“明”的意涵进行比较和分析,揭示了老子“明”之思想的独特性和创新性。例如,有研究表明,在郭店楚简《老子》中,“明”与“玄”尚未显题化,而在传世本中,“明”则成为了道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范畴。
另一些学者则从哲学的角度对老子“明”之思想进行了深入解读。他们认为,“明”是老子哲学思想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体现了老子对于智慧、真理和道德的追求。例如,有研究者指出,《老子》首章就明示了对于言说、名相的不信任,认为可以言说和命名的都是有限的存在,而真正的“大道”则是无法言说的,只能通过内心的觉醒和洞见来领悟。
还有一些学者将老子“明”之思想与其他思想流派进行了比较和分析。他们发现,虽然不同思想流派对于“明”的理解有所不同,但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类对于智慧、真理和道德的追求。
关于“明”,许慎《说文解字》曰:“照也。从月,从囧。凡朙之属皆从朙。
古文朙,从日。”
、
等形亦即由“月”与“囧”或“日”组成的形声会意字
、
”等形,即其形乃是空中之月的独体象形字。在古人的观念中,月亮是黑夜中最大的自然光源。囧的甲骨文作“
、
”等形,其形则是窗户的独体象形字。许慎《说文解字》曰:“窗牖丽廔闿明。象形。凡囧之属皆从囧。读若犷。贾侍中说,读与明同。”
”字之所以能够引申为表示光、光照、光亮的形声会意字,其根本原因在于实际生活情境的当下呈现。如某人夜晚身处一间黑暗的屋子,光从窗户里照进来,屋内便有了光亮。是故,“囧”与“月”即是能“明”,因为“囧”与“月”乃是“明”得以呈现的原因。同时,“囧”与“月”亦是所“明”,设想当某人身处一间黑暗的屋子,其通过窗子向外看去,直接呈现在眼前的无非是窗(囧)与月。“囧”与“月”同是“明”得以显现的因和果,通过“比类合谊,以见指撝”“以事为名,取譬相成”组合而成的会意包形声字“明”即被约定俗成为对“照”的指示。
探源“明”之义,当结合“明”之下位概念加以理解,在许慎《说文解字》中,与“明”直接相关的字还有:“焞”、“炳”、“焯”、“照”、“燿”、“光”,对其字义的解释皆为“X,明也。”的句式,是故,“焞”、“炳”、“焯”、“照”、“燿”、“光”当可看作“明”的下位概念(下位范式)。与此同时,《说文解字》还表明了“煇”、“煌”、“炯”、“焜”为光的下位概念,“熠”、“煜”、为“照”的下位概念,在“明”的下位概念中,只有“光”与“照”拥有子概念,由此可见其重要性,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照”与“光”两字做进一步研究。对于“光”,许慎《说文解字》曰:“明也。从火在人上,光明意也。”
、
”等形,其形似象形字“
”字即双膝跪地之人的侧面,然而此字形刻意强调了上半部分的火。从“六书”的角度看,甲骨文“
”字的构成当为“
”字加上“
”字,根据字形可将其义做两种解释,一:其形可视为位于人上方的火产生光亮,让下方之人感到光明,以此表示光明之意;二:其形为上方之火代表人“首”,此光明之义便不是指自然环境,而是直接指向了个体本身,用火光形容人的聪明智慧。除上述外,学界也有将光之字形解为人持着火把,如林义光《文源》卷六:“古者执烛以人。从人持火。”
明也。从火,昭声。”
”形,其形如于豪亮《于豪亮学术文存·墙盘铭文考释》所说:“
(照)字左偏旁象手执火炬之形,右偏旁召声,当系照之异体字。”
综上,“明”之义当大致包含三重含义:第一,“明”代表所“明”之体,“明”字从月,从囧,我们在前面已经知道,月与囧为呈现在个人眼前之光明本体,“明”即是光明之来源,此可称之为“明”之体;第二,“明”代表能“明”之物,囧与月共同构成达成“明”的唯二条件,所表征的是如何达到“明”的境界,此可称之为“明”之知。第三,“明”代表通过能“明”达成所“明”后呈现出来的光明状态,值得注意的是此种状态不但指自然之“明”更包含人文之“明”,此可称之为“明”之用。
“明”字在《老子》各章出现情况如下:
第十章,明白四达,能无知乎?
第十六章,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第二十二章,是以圣人执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
第二十四章,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
第二十七章,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
第三十三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第三十六章,……必故举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是谓微明。
第四十一章,故建言有之: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
第四十七章,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
第五十二章,塞其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袭常。
第五十五章,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
第六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是故,“明”字在《老子》中共有十二处,其词性可分为三种:名词、动词、形容词。其中“明”作为名词出现,共九处,分别出现在第十六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七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六章,第四十七章,第五十二章,第五十五章;明”作为动词出现,共两处,分别出现在第十章和第六十五章;而明”作为形容词出现,只一处,出现在第四十一章。
关于“明”最为常用的用法就是名词,分析此九处,可以发现:
明与常相关,第十六章和第五十五章都有“知常曰明”的说法,知“常”就能达到“明”。所谓“常”,在《老子》中被表述为“复命曰常”以及“知和曰常”。何谓“复命”?从文字的角度来看,“复命”即是“静”,“静”即是“归根”。由此可见,“复命”即是“归根”,此间,复与归相应,而命与根相应。万物皆有根本,作为其存在的基础,人或具体事物的自然生命当然是其根本,但此处“命”的含义显然不局限于此。释清德说“命,人之自性。”
“明”与不自见相关,亦即通达“明”的方式是不自见。如第二十二章中的“不自见,故明。”第二十四章的“自见者不明。”它们所表达的意思是,如要达到“明”的境界,必须不自见。“自见”中的“自”为第一人称代词,指示个体自我本身,然而,“自”虽然指示着个人最根本的主体存在,但主体既然存在就不乏有客体与之对待,以此主体关照与主体相对待之物,则难免陷入物我二元相对立之境,便会存在如同《庄子·齐物论》“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
“明”贯通于形上之道与形下之器,如从“知常曰明”进行阐发,“常”既是寂然不动又生生不已的道体,又是始终如一之经验规律,因此“常”也可以被表述为一种相互对待,互相转换又循环往复的状况,张岱年先生在解释“吾以观复”之“复”时指出“中国哲学所谓复,主要是更新再始之义。”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除此以外,“明”的本体义还能从字源的角度解释。“明”的甲骨文字形共有两种,其一为从囧,从月,前文已有解释,此处不再赘述。其二为从日,从月,甲骨文作“、”
等形。从其字形可见,左边偏旁的囧被替换成了日,作者认为,此种字形的转变,显示出古人科学认知和哲学思辨水平的提升。明者照也,明始终包含光这一概念,而在“朙”字的字形构成中,似乎只有“月”承担了光源的作用,因而使用“朙”字或可表明古人朴素的科学认知,即依然将月当作发光体,而“朙”向“明”的转变则表明认知水平的提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古人逐渐认识到月亮本身是不发光的,它只是单纯的反射太阳光,如《周髀算经》中提到月亮本身不发光,而是由于太阳光照射到月亮表面后反射出来的。《左传》中也提到了类似的观点,即月亮反射太阳光而不是自身发出光芒。因而“明”由从“囧”被替换成了从“日”,日即代表光源,有光才会有明。此种字形上的转换,标志着中国哲学思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日与月对应着阴与阳,“明”从日,从月,体现着阴阳和合之道,阴阳即是事物的本根,通于化成阴阳二气的道,故“明”实与本体之道相关联。
根据郑开教授的研究:“以光明喻知识几乎是思想史上的通例”,是故“明”有其认识论上的向度。“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同时“自知”也是明了自己的生命本身,前文已经提及,自性即是命,而复命即是明,因而自知也就是了然自性,以道家本来的说法就是体道,因为道遍在于万事万物之中,因而也存在于个体生命当中,自见即体证道体,以心合道。“自知”合道之境是对“知人”的根本逆转,将对外界知识获取的一切方式彻底打消,彻底复归生命本体的“道”境,所谓“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从根本上强调为学之知,与为道之“知”是两种不同的路向,一个指向经验知识的积累,另一个指向对直观道境的体认,将外在知识排除,就可复归道心,合于道体,因而“自知”在老子哲学中享有重要地位。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
老子并非复归原始社会的原教旨主义者,其旨在通过论述人类朴素的生活之道,强调人的朴素之心,《庄子·天地》“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
关于“袭明”,释清德说“承其本明,因之以通其遮,故曰袭明。‘袭’,承也,犹因也。”而“袭明”实与“自知”相联系。这即牵涉《老子》中“明”的动词用法,如第十章的“明白四达,能无知乎?”一句。一般而言,明白就是知道、了解的意思。例如某人给我说了一件事情,我说“明白”,表示我已接收到他通过语句所表达的信息,但从词汇的角度来看,“明白”是由“明”与“白”相联而构成的一个词,“明白”是一个联合式合成词,也即“明”就是“白”,“白”就是“明”,“白”在《老子》里都与“黑”或者“辱”(大白若辱)相对,仅仅作为颜色的指称,并无其他含义,但《庄子·人间事》里有“虚室生白”一词。以“虚室生白”形容一种清澈明朗的境界,“生白”的前提是“虚室”,核心即在于“虚”,无所滞碍,内心空明。
明,从月,从囧。囧就是窗户,从文字构型的角度分析,其表达的是光从窗户中透进来的意思,然所谓“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正是因为窗户有孔洞即“虚”,光才能透射进来。虚即是“致虚极,守静笃”,虚是自明,不自见的根本法门。南怀瑾先生说具体方法就是“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值得一提的是,欲望的节制不等于没有欲望,所谓“常有欲,以观其徼。”王弼注“欲之所本,适道而后济。”
《孟子》中有“可欲之谓善,有诸己谓之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
《孟子》中的境界次第:善→信→美→大→圣→神
其间,由光至明的层次显示出道家重视内观,由外向内的走向。而儒家由美到大则显示出由内而外的走向。究其原因,在于:老子追求的是一种超脱、无为的境界,强调内心的宁静和自由,认为过度的欲望和追求只会带来烦恼和束缚。因此,其境界次第中从“和”到“常”再到“明”,体现了对内心平和与智慧的追求。从总体上看,各个层次都可以等同于道,因而表现出道的圆满性。而孟子则强调人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修养,认为人应该通过不断的努力和修养来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以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和谐。因此,其境界次第中从“善”到“信”再到“美”、“大”、“圣”、“神”,体现了对个人品德和社会贡献的不断追求。
与此同时,老子的思维方式注重整体和宏观的把握,强调从整体上认识和理解事物,因此其境界次第中更多地体现了对宇宙自然法则的领悟和顺应。孟子的思维方式则更注重个体和微观的剖析,强调从个体的道德修养入手来提升精神境界,因此其境界次第中更多地体现了对人性内在价值的挖掘和个体品德的提升。
在探索“明”字的奇妙旅程中,我们仿佛穿越了时空的隧道,从古老的文字中汲取了老子哲学的智慧甘露。从光明意象的单纯起点,到蕴含深刻哲理的复杂终点,“明”字在《老子》的笔下绽放出耀眼的光芒,引领我们步入了一个超越世俗、回归本真的智慧殿堂。
在这个快节奏、高压力的现代生活中,“明”字所蕴含的自知之明、顺应自然、内观自省等哲学思想显得尤为珍贵。它如同一股清流,冲刷着我们内心的浮躁与喧嚣,提醒我们在追求外在成就的同时,不忘初心,保持内心的宁静与智慧。
让我们怀揣着这份“明”的智慧,勇敢地踏上人生的征途。愿我们都能成为那道光,不仅照亮自己的前行之路,也温暖他人的心房,驱散世间的阴霾,共同构建一个充满和谐、智慧与光明的世界。在“明”的照耀下,愿每个人的心灵都能得到净化与升华,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