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rther Exploration of Russell’s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of Empty Names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philosophical logic, due to the ambiguity of everyday language expressions, the definition of reference and meaning in sentences containing descriptive words has long been a focus of academic debate. Russell’s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of empty names undoubtedly opened up a new research perspective for philosophy. This theory successfully overcame the difficulties of existence, the failure of the law of excluded middle, and the problem of identity, providing a clear analytical path for philosophical research. However, even after being proposed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theory of description, it is still questioned, indicating that there are still issues with the theory itself. This article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underlying logic of the theory of description and the problem of word and sentence mixing 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same rat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gap” between language and logic, in order to derive the subject verb relationship hidden behind the theory.
Empty Name
自亚里士多德提出“实体”以来,主词和谓词的关系一直都以“挂钩式”呈现,即:主词不变,如挂钩一般,后面接续的谓词却是多样的,具有偶然性。由此,西方哲学认为繁杂的万物背后一定有个不变的实体,这也是其后西方哲学对“绝对知识”追寻的由来。空名问题亦是如此,所谓终极的“存在”是否能作为解释性的谓词出现?当前提是谓词只能表述主词相关属性之时,那么作为“存在”若非处于主词位置之上,是否也具有谓词所有的相关属性呢?同样地,若“非存在”处于主词位置之上,是否也具有“存在”所拥有的一切呢?以下面两个句子为例:A. 鲁迅是一名作家;B. 当今的法国国王是个秃子。我们可以看到,鲁迅是实存的,并且在大多数语境之下是有指称的,但当今的法国国王因其没有现实的存在而是一个空名,因此产生一个问题:命题的主词是否能由一个不存在之物担任?
受布伦塔诺影响,迈农曾采用一种颇具现象学意味的解释。他认为“有些事物是不存在的事物
弗雷格认为应该区分事物的涵义与所指的对象,如天空中存在的同一颗星星,在白天称为“晨星”,到夜晚称为“暮星”,而所指之对象皆为一物,在此时“晨星 = 暮星”,但因其二者所指涵义不同,由此不可以互换
让我们从三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出发,来探究罗素对空名问题的解决。a. 金山不存在。如前所述,当我们将一物置于主词位置之上,就意味着其作为主词或名称已经指某物了,一定是关于某物之名称,而金山又是不存在的,这一说法的意义如何可能?当金山作为一个非实存之物那我们如何能判断它的性质呢?罗素认为迈农对此的解决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存在的感知是不相融的。b. 当今的法国国王是个秃子。按照排中律,此判断为真或为假,但因为没有一个当今的法国国王,于是这一判断不能论其真假,那么在此排中律失效了吗?c. 鲁迅是《阿Q正传》的作者。通常我们将鲁迅和《阿Q正传》的作者划等号,认为二者均指同一个对象,然而a = b时,这句话被替换成鲁迅是鲁迅,其中二者的不同又在何处呢?
罗素认为名称的意义来源于其所指的对象,其所指与意义一致,由此可以看到他与弗雷格对于涵义与对象的不同思考,这亦是罗素思想的基本原则。当我们需要谈论具体的个别对象时,逻辑上将其称之为“数项”(particular),在一般情况下,通名使用n~作为提示,而专名与限定摹状词都在前面加上the~表示,二者均指某一个特定个别具体对象
罗素认为我们往往忽视其差别混合使用,当我们看似在谈论某一具体之物时,必须借助专名,而专名融指称与涵义为一体的特性使得我们在理解它的涵义之前必须首先“亲知”(acquaintance)这一专名所指的具体事物,类似于现象学中所谓的“充实”;而摹状词不需要这种“亲知”,只要放置于语句中即可获得涵义。由此,当我们再看c例时,我们将“阿Q正传”的所指对象设为C时,若其独立有所指的话,作为其所指对象的C到底是什么呢?明显可知其不能指一个不同于“鲁迅”的对象,因为若其指为“鲁迅”之外的某物则整个c例均为错误,就失去了命题的意义;但若指“鲁迅”这一对象,又与“鲁迅”这一所谓“专名”没有两样了,c例又回到了“鲁迅”是“鲁迅”的框架中。由此,结合上述罗素的观点,我们可以明显地发现,在第一步将“鲁迅”定义为“专名”似乎就是有问题的,对于这个句子中或者说我们日常生活用语中的“鲁迅”来说,我们不能“亲知”鲁迅,换句话说,只有当与鲁迅身处同一时代,他身边的师长朋友称“鲁迅”时,那时名称与对象能够直接相连接,此才谓“专名”。但鲁迅与我们相差的时空甚远,当我们现在再称“鲁迅”时,已经在所指中增添无数关于鲁迅的描述了,我们无非在说那个出生于浙江绍兴,写了某某写文章的那个“鲁迅”,以这种增添前置性条件的方式来理解“鲁迅”这一名称。因此,罗素认为这类并非真正专名的词类是为“伪装摹状词
总结上文,我们可以发现,不仅在以往我们所探讨的经验与语言之间存在间隙,并且语言与逻辑之间也存在间隙。我们不妨通过布伦塔诺对心理现象的探索对其作出一定的说明。布伦塔诺细分出感觉的层次,如你在运动之后感到一阵凉风吹过,不像大部分人所产生的幻觉——只剩一种愉悦与否的感觉,而首先体验到某种感性性质,即某种“物理现象”——风;其次是对风的表象,即舒服与否;最后才在这一表象上建立情感,即愉悦。这种细分使我们的情感体验更加细腻,如果你此时一直感受这阵风,感受它带走你丝丝热气,甚至在其中感受到它温柔地对你生命中的创伤进行抚慰,这阵风使你得到了生命的滋养,那么,你便在这种细腻感受中加强了自身的意向性程度和对当下生存体验的认识水平。由此可知,布伦塔诺将日常语言为了准确表达便于构成“共同意识”而舍弃的那部分又通过“意向性”还原到了日常经验之中,这是一种语言向经验靠近的弥补间隙的方法。而再看罗素通过摹状词对语言做出的分解,其中的逻辑公式是否也能看作是一种对意识流动的还原呢?罗素将我们对经验的获取以公式逻辑性地表达出来,这种逻辑亦是对经验的显现,是经验被我们获取的逻辑流动,因此终归也是对经验与语言之间的弥合。
“一个逻辑难题可以根据他所处理难以的能力而得到检验
在其后对罗素摹状词理论的批判中,存在一种由语言的语义学向语用学转变的倾向,探究这一倾向,实际上也是从重逻辑向重语言的转变。借助索绪尔提出的结构语言学的一对范畴——能指(语言的声音形象)与所指(语言所反映的事物概念),更能清晰地看出将语言和逻辑符号转换中存在的问题。施特劳森在《论指称》中提出,在语句的使用中有如下区别:语句(sentence)、语用(use)和语句的表达(utterance),他认为:语词本身并无指称作用,是人在使用过程中赋予指称来表达涵义的作用,语句本身亦无真假,所谓真假皆由人判断。具体来说,他认为:“提到某物或指称某物,是语词的使用特征,而对某物的论述或对其真假的判断则是语句的使用特征
同时,除了语词和语句的局限性以外,还存在摹状词在语境中的限制。唐纳兰曾区分摹状词的指称性使用与归属性使用,例如:“杀害史密斯的凶手是疯子”,从指称看,此处的摹状词似乎是在指向某一特定对象,但实际上仅指法庭中存在的那位;从归属性看,这一例仅在描述凶手的特征。因此,他认为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仅满足了后者,却忽视了指称性使用中摹状词对具体语境对象的直接关联功能,在解释实时语言时存在局限
由上文我们从对摹状词理论的拆解与其后各位哲学家对此理论的反思来看,由此发现了“逻辑”(经验)与“语言”之“间”的问题。罗素一开始就看到了“语言”参与到了我们的逻辑之中,他认为语言并非逻辑本身,于是将语言完全转换为逻辑的表达,可以说至此摹状词理论解决了一部分问题。但其后解决同一率问题,将逻辑转换成语言表达时,其中的运用就会导致模糊二者的“间”性,当我们完全以逻辑来取代语言时,语言所承载的“事”与“情”就从“物”上消失了。但不可否认,罗素定义出的摹状词的确为解决相关逻辑问题作出极大贡献,其底层逻辑还值得深挖。
当我们用语言表述出“a是a”时,其中远远蕴涵了比等式更多的东西,我们可以说处于谓词位置的a是专名,而处于主词的a却是对专名所处世界的扩张,我们无法以简单的逻辑公式来展开语言性的描述,或者说我们体验到a的“美感”及相关超越了语言的范畴,而所有语言都带有这种扩张的性质,将摹状词区别于专名就在于将语言这种扩张性还给了专名。而我们也可以说,语言主动抛弃扩张性,以公式这一形式整理起来,方便我们形成一种“共同主观”的认识框架。也就是说,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存在这样两个世界:一方面是由语言整理出来、概括性的世界;另一方面则是存在于语言背后、通过“扩张”性而构成的世界
一位日本精神病理学家木村敏曾提出一种“人格解体”的病症,他的患者曾自述:“所谓长短远近,我完全没有了这样的意识,不管什么都仿佛摆放在了一个平台之上。看到了铁质的东西我也没有产生重的感觉,看到纸屑我也不会觉得轻,总之,不管看到什么,我都不会认为它是如实地存在于那里
综上所述,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在哲学领域一定程度上革新了分析哲学的研究方法,推动了语言哲学研究转向对语言逻辑形式的深度挖掘,为后续哲学家如维特根斯坦、施特劳斯等哲学家提供了重要的分析范式;在逻辑领域,它亦为现代逻辑语义学发展奠定基础,促使逻辑学家更精确地构建语言和逻辑之间的关联,提升了逻辑分析在处理自然语言问题时的效能。
但同时,其理论依旧存在值得探讨的空间,罗素所假设的语言逻辑结构能精准对应现实世界结构这一观点仍然存在争议,部分哲学家也认为语言和世界关系复杂,是难以凭借如此简单的对应来做出解释的。此外,理论对日常语言使用者的直觉考量尚不足够,其复杂的逻辑改写与人们实际语言运用和理解存在较大的距离,因此这一理论在解释日常语言交流的流畅性和高效性方面亦存在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