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 Advances in Psychology 2160-7273 Scientific Research Publishing 10.12677/AP.2013.33024 AP-11779 AP20130300000_47890359.pdf 人文社科 心理学译名:原则与方法 Terminology Translation in Psychology: Principles and Methods 2 1 翠霞 2 1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心理学系 null 16 05 2013 03 03 147 152 Mar. 1st, 2013 Mar. 17th, 2013 Apr. 5th, 2013 © Copyright 2014 by authors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Publishing Inc. 2014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现代中国心理学是舶来品,因而翻译在其引进过程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心理学的译名对其研究、实践和发展具有广泛的影响。本文依据心理学名词翻译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错误,展示了心理学译名中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原则和方法。 Modern Chinese psychology was imported; therefore translation played a critical role in it. The translation of psychology terms has very important effects on the research, practice and development of psychology in general. Based on the experiences and mistakes in psychological terminology translation, this paper illustrated the problems in terminology translation and proposed the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psychology terminology translation.

心理学名词翻译;叙事疗法;精神分析;聚焦解决的疗法, Psychological Terminology Translation; Narrative Therapy; Psychoanalysis; Solution Focused Therapy
1. 引言

当代中国的心理学是泊来品。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译来品。中国心理学的术语体系凝聚着翻译家的创造性和语言智慧。很多心理学译名,甚至凝聚了译者多语种转译的艰辛。据高觉敷先生统计,1900~1918年间共出版心理学著作30本,其中有从日译西著转译的9本,根据日译编译的8本,取材英、美、德、日 心理学编译的5本(高觉敷,1985:342~349)。

“西方心理学在中国初传,翻译上带来的最大困难就是如何处理心理学术语的译名问题”(邹振环,1996:96),即便在今天,心理学术语的译名问题,依然是中国心理学发展的一大难题。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说:“翻译之事,遣词既不易,定名犹最难。全采原音,则几同不译;易以汉语,则内容所含之义,差之以毫厘,即谬以千里。折中两者,最费苦心(梁启超,2001:22)。”

2. 心理学译名难题的提出 2.1. “此无”的困境

心理学在被引介之初,最大的难题是开创先河——也就是解决玄奘所谓的“此无”的问题。运用现有的汉语词汇翻译汉语语境中不存在的对象,是非常困难的。因此,玄奘在其翻译理论中提出了“此无不翻”的原则。他认为在“秘密”、“含多义”、“此无”、“顺古”、“生善”等五种情况下,不应对译名进行意译,应用音译。杨全红教授感慨:“玄奘之‘五不翻’原则开领我国译名规范与统一讨论之先河,面对今日各类译名之混乱情状,真希望能有更多的表义明确操作性亦强的‘翻’与‘不翻’的典则问世(杨全红,2004:39)。”

对这个难题颜永京(1838~1898)感触最深。他是中国心理学翻译第一人。他于1889年译毕,并由益智书会出版的《心灵学》为中国第一部心理学译著。(原书为Mental Philosophy: Including the Intellect, Sensibilities and Will,作者为Joseph Haven)此后时隔近20年,至1907年方有王国维译出《心理学概论》(原书为Psychologie in Umrissen auf Grundlage der Erfahrung,作者为Harald Høffding,原文为德文,王据英译本汉译),是为第二部。

颜永京在译序中这样写道:“许多心思,中国从未论及,亦无各项名目,故无称谓以述之,予姑将无可称谓之学,勉为联结,以新创称谓(杨全红,2004:96)。”在阅读了颜永京翻译的《心灵学》之后,孙宝瑄在《忘山庐日记》中写下了自己的读书心得,讲“西人格致家渐从事于心性”,是属于“知本”。认为《心灵学》一书“晰言人心之运用,大要不外数种:曰思、曰悟、曰辨别、曰论、曰志、曰感,其言精密。述艳丽章,谓物之艳丽,是物之灵气在块质透显。语为我国人所未经道。予谓即刚健、笃实、辉光之意(孙宝瑄,1983:98)。”可见其译文效果甚佳。

2.2. 理解的困境

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心理现象。心理现象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因此,在翻译西方心理学著作时,难免要费一番揣度。揣度的结果,会形成不同的理解。比如,弗洛伊德的思想中关于心理现象,共有四种理解:拓扑论(topographic)、动力论(dynamic)、节省论(economic)、结构论(structural) (Freud, 2011: 51)。其中结构论将人心分为Id、Ego和Superego。举Id为例,高觉敷最早翻译成“伊底”,取自《诗经·小雅·小旻》:“我视谋犹,伊于胡底?”其中“伊于胡底”的含义是“要到什么地步才算完”,是对不好的情况的感慨,与Id所表达的含义十分贴近。后人为了在形式上附和自我(ego)、超我(superego)的翻译,将Id改译为本我,并大受欢迎。实际上“本我”的译法存在理解上的错误。因此高觉敷先生坚持使用“伊底”。

申荷永在《我与我的老师高觉敷》一文中说:“弗洛伊德用‘伊底’所表达的,是一种先于‘我’之产生的状态,是一种无‘我’的状态,是一种最为原始的混沌状态,是潜意识中最深层的境地。在“伊底”的状态,并没有任何“我”,根本不存在“我”。所以高老师坚持他的原则,坚持不为了形式上的统一(本我–自我–超我)而放弃这种内在与本质的理解(申荷永,1999:361)。”这一分析十分准确。

2.3. 价值的困境

译名的用词,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时代语境的影响。语义上对等的翻译,还要在语境上做一番思量。譬如“心理学”的译名,曾有“心灵学”、“精神学”、“心理学”等译法。而历史最终选择了“心理学”,这可能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学界弥漫着推崇“理性”的氛围有关。

颜永京“心灵学”的译名,如果“灵”字用的是“理”字,那么是否还会存在颜译与王译孰为心理学引入中国的标志的争议,就不得而知了。当然,这又涉及话语权的问题,容后详议。至少,可以看到历史对译名的选择,并不仅仅按照时间先后来赋予话语权力。

译名的价值困境主要表现在“时代精神”对译名的认可过程中。译者并不能完全决定译名的流传。符合翻译学、好的译名,未必会成为普遍接受的译名。

3. 心理学译名困境的分析 3.1. 音译还是意译

根据玄奘的理解,对于暂时无法找到对应词汇的外来概念,最稳妥的方法就是音译。但是音译不能太多,梁启超担心音译太多了,“几同不译”。在音译与意译的取舍方面,应当以意译为优先。因为从阅读效果上看,意译要比音译更方便。

当然,又不能为了方便阅读,以文害意。比如:Solution Focused Therapy,多被译为“焦点解决治疗”。这是意译,但初学者多不知所云,达不到翻译效果的最大化。毕竟“引介”正是为初学服务。如果翻译成“思解疗法”、“聚/求/趋解疗法”,可能会在表达该疗法主张“关注来访者问题的解决方法而不是问题本身”的观念,同时也兼顾了发音的相关性。属于意译兼音译的做法。如果翻译Solution Focused Brief Therapy (SFBT),则不妨用“短程趋解疗法”。

人名的翻译只能用音译。除非此人有目标语言的名字,且广为人知。有的译者为了贴近中国人名的习惯,刻意用中文的姓氏用词,譬如用“李约瑟”来翻译“Joseph Needham”,这是很有创意的做法。但是人名音译要避免过于中国化,以至于不辩中西。

总体上,人名的翻译应当符合两个原则:一、明晰性原则。应使读者很容易辨识为人名;二、易读原则。人名应当朗朗上口,容易记忆。有时候源语言人名发音非常复杂,译成目标语言之后非常拗口,不妨简化,取其韵似。时下坊间有译著不译人名,保留原语言写法,这是不可取的。若涉及人名翻译较多,且已存在多种译法,为避免混淆,可在译著末尾附录人名对照表。

3.2. 原文的文化植根性

翻译工作是在两种文化的波涛间冲浪。原始文本与其所处的文化语境紧密相关。译名的选择当然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原语言文化植根性的影响。

仍用“Solution Focused Therapy”的译法为例。该疗法的提出者以茵素·金·柏格(Insoo Kim Berg)及史提夫·狄·世沙(Steve de Shazer)为代表。上世纪70年代以后,后现代建构主义就对人文学科的影响渐渐深入。很多心理学者开始怀疑“心理问题”的“实体性”,转而认为心理问题是社会话语互动的产物。认为对“心理问题”的解释,实际上恰恰是制造“心理问题”的语言活动。因此主张把关注的焦点放在“问题的解决”上,通过语言活动把后者创造出来。汉译“问题解决治疗”,显然忽略了这种文化语境的价值趋向,仍然把“问题”放在第一位。读者应注意,在原文“Solution Focused”中,根本没有出现“问题”(problem)。硬要在译文中放上“问题”两个字,实际上仍然是现代主义实体思维的结果。认为只要有“解决(solution)”就一定有“问题(problem)”,实际上这种思维正是后现代思潮批评的语言建构。换句话说,之所以这么思考,正是因为落入了语言的窠臼。

3.3. 译名的话语权问题

话语权(power of discourse )业已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日常词汇。米歇尔·福柯(Michael Foucault)的本意是“话语本身具有创造语言使用者的力量”,或者说“不是人说话,而是话说人”。现在至少在中文语境中,“话语权”被理解为“说话的权力”,因此有“失去了话语权”、“剥夺了某人的话语权”等说法。可以说与这个词的本义大相径庭——福柯本来想说的是:人在说话的时候可能会被所说的话左右。可是福柯无法阻挡绝大多数人的理解,所以这个词的“译名转意”,本身就是“译名的话语权困境”最好的例证。

另外,译名的话语权困境还表现在译名先后的影响上。在心理学翻译领域,同文多译的情况并不少见。译名规范中存在约定俗成的现象,先译往往被继承,特别是人名的翻译。申荷永在《我与我的老师高觉敷》与《论心理学术语翻译的标准化》中都提到了这一现象(申荷永,1996)并指出了译著附录人名对照表的重要性。可有时候为了表示不同,或者不熟悉已有的成果,译者又会有意无意地改变译名,无形中为心理学译名增加了很多混乱。

又如“叙事疗法”(Narrative Therapy)。很多人听到这个译名,立刻认为自己是“懂”叙事疗法的。因为“叙事就是讲故事”,顾名思义,叙事疗法就是通过讲故事来做心理治疗!然后就会引申,大概这个疗法最/只适合儿童和青少年。学过叙事疗法的人都会知道,这与“事实”虽然不是天壤之别,至少有风马之嫌。面对这样的困境,译者又能如何呢?

对于心理学翻译领域的发展而言,形成一个译名规范化的机制非常重要。

4. 心理学译名产生的原则 4.1. 表义性原则

所谓表义性原则,是指译名本身应尽量包含其所表达的概念内涵。有人主张译名只是概念转译,其内涵应当通过界定来完成。这种理解似是而非。概念表述不是代数,概念本身应具备自明性,不应完全靠界定来赋义。从阅读的角度来看,如果译名不具实义,会大大增加理解与记忆的难度。而且从翻译实践上看,译名要避免表义也是不可能的。

普通心理学的“随意注意”(voluntary attention or attention with effort)和“不随意注意”(spontaneous attention)两个概念,分别表示“需要付出意志努力”和“不需要付出意志努力”的注意行为。学习心理学的人多半要花一点心思才能分清。因为“随意”一词,在汉语中的通用意义是“不认真、不努力”,与两个译名中的意思刚好相反。这两个概念如果分别翻译成“主动注意”和“被/自动注意”,就不存在混淆的问题。

中文表“象”的功能优于表“义”。因此有人说中文是最适合写诗的。可是心理学的翻译,不同于写诗,不能以意境的美伤及科学的真。表义的原则对于心理学译名的选择非常重要。

4.2. 简洁性原则

所谓简洁性原则,是指译名应尽量简短直白。往往原语言表达的含义很难找到刚好对等的中文词汇。在这中情况下,译者往往需要借助补充修饰词,以至译文拖沓冗长。这种情况除了在译名选择的过程中存在之外,在行文中也存在。因为语法差别,西语中一个简单的句子可能表达多重含义,要充分翻译成中文,非常困难。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拆分成多重意思,用短句子来分别翻译。在译名选择中,如果不注意简洁性原则,有可能因为本来不表义的结构虚词导致语义歪曲。

4.3. 对等性原则

翻译的对等性原则是美国著名翻译家奈达(Eugene A. Nida, November 11, 1914-August 25, 2011)提出来的。他认为“翻译是用最恰当、自然和对等的语言从语义到文体再现源语的信息”(郭建中,2000:65)。“奈达有关翻译的定义指明翻译不仅是词汇意义上的对等还包括语义、风格和文体的对等,翻译传达的信息既有表层词汇信息也有深层的文化信息。‘动态对等’中的对等包括四个方面:1) 词汇对等,2) 句法对等,3) 篇章对等,4) 文体对等。在这四个方面中,奈达认为‘意义是最重要的,形式其次’”(郭建中,2000:67)。

所谓译名对等性原则,是指译名应在语义、风格和文体上与原文相近。翻译要忠于原文。不忠于原文的翻译,无论多么流畅,多么优美,都是不可取的。译名的对等性是忠于原文的表现。

譬如格力高·C·李科特(Gregory C. Richter)说:“弗洛伊德的德文往往简单直白,从而能够用日常的语言表达复杂的意义。∙∙∙∙∙∙弗洛伊德所说的das Ich ∙∙∙∙∙∙ 对应的英文应当是the I”(Freud, 2011:38)。 [恩尼·琼斯(Ernest Jones)]反对用英文the I来翻译,改用ego。结果使得本来很容易理解的很多理论需要大费口舌。回到汉译上来,如果Id、ego和superego(Über-Ich)分别用“伊底”、“我”、“压/辖我”来翻译,区分起来似乎要容易得多。只是习惯了本我、自我、超我的翻译,再做改动反而显得怪异,不如顺古。

5. 心理学译名产生的方法 5.1. 造词法

所谓造词法,顾名思义即根据翻译任务的需要对目标语言的词汇进行再加工,创造出新的表述方式的译名翻译方法。这是译名翻译方法中创造性最强的一种。同时也是最常见的一种。中文的造词方法与西语不同,不能通过添加或者减少词缀来完成,只能通过字词的排列来进行。这个过程中反映了译者语言的丰富性、灵活性以及对语言的驾驭能力。好的造词,可以达到传神的效果。不好的造词,则让人感到生硬怪诞。

要熟练运用造词法,译者首先需要博览群书,丰富自己的文字修养。阅读范围不能限于一个学科,一个时代,一种语言,好书要读,低俗的书也要读。否则不可能真正把握一种语言的广度和深度。翻译就无法达到自如的境界。例如高觉敷先生凝缩“伊于胡底”对“伊底”的翻译就是典型的造词法。后人认为是单纯的音译,那是因为不了解诗经。

另外,译者不能过于拘泥文字。根据原文的含义,需要敢于突破传统的表述。譬如在高觉敷先生翻译的《精神分析引论》中有如下一段话:“有人问马主人马怎么样了,马主人说:‘啊!它可‘惨过’(stad)——可再过一个月。’∙∙∙∙∙∙那人再问他什么意思,他说他想这是一件惨事(a sad business),把sad(惨)和take(过)揉合到一起就成了‘惨过’(stad)”(高觉敷,1984:25)。此处“stad”一词在词典里面是找不到的。因为它是口误的结果。而且即便在其他情况下这种口误词汇在词典中确实有,拿来翻译这个语境中的表达,也远远不如高觉敷先生创造的这个“惨过”这个词传神。如果译者拘泥于文字规范,如何可能得出如此令人叹为观止的译文。

5.2. 假借法

所谓假借法是指在译名翻译过程中借用成译。假借的对象可以同书前译,同领域他书、不同领域相关概念,甚至不同语言相关概念等等。这种方法的创造性不强,但会大大提高翻译的效率和可接受程度。一则成译已经有一定的读者群,可以借助同书其他版本或者他书相关概念快速理解译作含义。再者假借可以大大节省脑力。

只是这种方法有很多局限。首先译者至少得熟悉相关领域的翻译成果。这一点应该是基本要求。其次,译者要对现有译名有自己的思考与评判,否则会以诶传诶。时下使用假借法的译者十分普遍,因此大量明显不确的译名,被越传越响,对试图修正的译者而言成尾大不掉、积重难返之势。

王国维是一代翻译大家。论及译名的难题时,他在《论新学语之输入》一文中,慨叹“译西语之汉文”的匮乏。主张沿用日文译语,“日本之学者,既先我而定之矣,则沿而用之,何不可之有?”他说,“余虽不敢谓用日本已定之语必贤于创造,然其精密,则固创造者之所以不能逮(王国维,1997:40)。”因此中国心理学常用术语中,有不少是日用汉字的假借。

5.3. 筛选法

筛选法需要同行参与。翻译工作需要同行交流。译者在承担某项翻译任务时,可以就某个译名提出几种选择与同行交流,参考别人的意见进行筛选。可选译名的来源可以参考假借法,同时加入自己的修正与创造。有时候筛选对象可以由同行补充。

使用这个方法时可以有学习相关语种的专家参与,但更重要的是要有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因为心理学译名选择的精准尽管与英语水平有关,但更重要的是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这里又涉及语境的问题。翻译工作忽略语境是不成的。

仍以“焦点解决”(Solution Focused)的翻译为例。在《焦点解决模式:理论和应用》中,作者将solutionfocused approach译为“焦点解决模式”,就是比较了国内有关学者的翻译,筛选后确定的(黄丽,骆宏,2010:1)。从筛选的角度来看,无论根据英语语法还是该理论的内涵,“聚焦解决模式”要比“焦点解决模式”的译法更为恰当。

5.4. 转意法

所谓转意法是指通过赋予常用词汇专门的界定形成专业术语的译名。这种方法适合原语言概念与某常用词语义接近,但具有细微差别时。比如,心理学所谓的“感觉”(sensation)与我们日常语言中所谓的“感觉得到”接近,但又不完全相同,心理学上所谓的感觉要更细微,指机体对个别属性的反映。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使用同词转意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可以丰富目标语言的表达能力,并形成专家知识。

6. 结论

心理学译名的选择对于我国心理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典型的译名例证呈现了心理学译名选择困境的三个常见表现:即“此无”的困境、理解的困境和价值的困境。分析了这三大困境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论述了音译与意译的辩证关系、原文的文化植根性及译名的话语权问题。根据相关分析提出了译名选择的三大原则:表义性原则、简洁性原则和对等性原则。并对三种原则的表现进行了说明。最终提出了心理学译名选择的四种方法:造词法、假借法、筛选法和转意法。通过例证论述了各种方法的特点和应用的方法。作为对心理学译名与话语权问题的初步探讨,本文尚未彻底处理译名的规范化的机制。但愿对同行进行心理学译名的选择有所助益,对译者提高话语权的敏感性有所启发。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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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全红(2004). 走近翻译大家. 长春: 吉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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