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应加强对辩证思维能力的培养,并正确认识与使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明确指出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1]。辩证法作为科学认识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其精髓贯穿于古今中外的哲学思考之中。从古希腊哲学家的智慧对话,到德国古典哲学的思辨体系,再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理论,在这漫长的发展历程中,柏拉图的对话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可以说是两个具有代表性的里程碑,它们是辩证思维在不同历史时期和思想传统中的典型表现。
柏拉图的《会饮篇》是古希腊对话辩证法思想的重要体现。通过苏格拉底等七人之口,围绕“何为爱”展开了一场哲学讨论[2]。哲学家们各抒己见,通过不断的问答和辩论,逐步深化对问题的理解。这种对话式的辩证法不仅是一种文学表现形式,更是一种追求真理的哲学方法,它强调通过多角度的思考和批判来接近真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近代工业革命和社会变革的背景下,批判性地继承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上,结合唯物主义世界观所创立的。它强调矛盾的普遍性,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在矛盾推动的,并提出了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等辩证法基本原理。该辩证法不仅是一种哲学理论,更是一种分析社会历史的方法和改造世界的指导原则。
因此本文选取柏拉图《会饮篇》中的对话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比较分析,深入探讨辩证思维的本质,帮助更好地理解辩证法在不同历史阶段的表现形式。
2. 从认识论的视角下探究两种辩证法的差异
2.1. 认识方式的差异
2.1.1. 对话辩证法以问答法为核心,通过概念辨析和“反讽式”的批判性思维来揭示真理
首先问答法是对话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以持续的提问和回答为特征,旨在通过批判性思考揭示对话参与者的潜在矛盾和未经检验的假设,体现了一种独特的主体间性思维方式。在认识论层面问答法揭示了知识的内在性质:真正的知识不是外部灌输的结果,而是通过自我反思和批判性思考而获得的。反映出一种动态的真理观。真理不是静态的、预设的命题,而是在对话和思考的过程中不断显现和完善的,强调了认知主体在真理探索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其次概念分析是对话辩证法的核心要素,是指对关键术语和概念的仔细审查、界定和澄清。这一过程不仅有助于消除歧义,更重要的是揭示了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矛盾。从对话语言的角度来看,概念分析反映了语言与思维、语言与实在之间的复杂关系。通过对概念的深入分析,对话参与者不仅在澄清语言使用,更是在探索思维的结构和实在的本质。这一过程揭示了语言不仅是交流的工具,更是思想的载体和现实的映射。在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层面,概念分析体现了一种分析性思维方式。通过将复杂问题分解为基本概念,然后重新组合这些概念,对话参与者能够更清晰地把握问题的本质。最后在柏拉图的对话中,反讽是一种重要的修辞手法,它体现了对话辩证法的深刻内涵。苏格拉底常常以无知“出场”,通过装傻和讥讽的方式引导对方暴露出自己观点中的漏洞和矛盾。这种反讽是对话的一种策略,苏格拉底站在“谦虚”的交往角度,削弱了等级权威,促进了对话交流的平等性。
该思维方式在《会饮篇》中苏格拉底与阿伽通三阶段辩论中得到充分体现:在阿加通的演讲被苏格拉底批评为“辞藻华丽但缺乏实质”后,两人开始了三阶段的问答辩论(第一阶段:苏格拉底“反讥”—指出阿伽通的观点具有相反的一面,“我以为,对一名成功的赞颂者说,最重要的是关注真相,而现在看来正好相反……我们不是在赞颂爱神,而是在奉承爱神,只有无知的人,才觉得这样的赞词是华美的”[3]。第二阶段:苏格拉底通过问阿伽通一连串的“小问题”直指阿伽通发言的根本矛盾:苏格拉底说“既然爱是对某个事物的爱,且对这个事物是有欲求的,但是事物渴求的东西都是它缺乏的东西,那就是说爱并不拥有它所欲求的事物”。那么,阿伽通所提出的“爱美丽的事物,爱就是对美的欲求且阿伽通认为善是美的一种,所以爱就不拥有美,也缺乏善”[3]。第三阶段:“真理的催生”—苏格拉底阐述对“爱”的普遍性认识:苏格拉底通过复述狄奥提玛的教导来呈现自己的观点,“那么,我说,爱是什么呢?是生育美的事物,无论是在肉体上还是在灵魂上”[4]。这里,爱被定义为一个动态的过程——追求、拥有和生育,而不是一个静态的状态,即“爱的本质即不朽”),因此这就是对话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一种通过问答的方式达到概念的深入从而实现认知动态发展的过程。
2.1.2.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则以矛盾分析为主,强调事物普遍联系及对立统一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首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强调万物皆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这种联系是动态的、复杂的,构成了世界的多样性和统一性。通过揭示这些联系,辩证法使我们能够洞察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把握其内在的逻辑和规律。其核心是永恒发展,世界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旧事物不断消亡,新事物不断涌现。这种发展不是简单的循环往复,而是螺旋式上升。
其次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特别重视矛盾分析方法—对立统一规律,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双方统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关系[5]。马克思指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和过程中,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分析商品的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与资本的矛盾,生动地展示了这一规律的应用。对立统一规律不仅强调了矛盾的普遍存在,更重要的是揭示了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复杂关系,这种方法不是抽象的逻辑分析,而是立足于现实实践的具体分析,超越了形而上学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既要看到事物发展的普遍联系,又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为实践提供正确的指导。这种矛盾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实践导向的重要体现。
最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格外强调辩证否定的实践智慧—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直线运动,而是一种螺旋式上升的过程[6]。在这个过程中,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不是彻底的抛弃,而是在更高层次上对旧事物中合理因素的保留和发展。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运用了这一规律,指出资本主义对封建主义的否定,以及未来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否定,都遵循这一发展模式。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2.2. 认识路径的不同
2.2.1. 对话辩证法强调从特殊到普遍,即概念–辨析–再对话–再辨析的理念辩证上升路径
对话辩证法强调从特殊到普遍的辩证上升路径,是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由个别到一般的认识过程,即通过对立观点的交锋和综合,逐步提升认识水平,趋近于真理的过程。通过不断否定和超越已有认识来逼近真理。在这个过程中,每一轮对话都可能导致对先前观点的否定,但这种否定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在更高层面上的保留和扬弃,强调了认识主体间的互动和沟通,体现出一种交往理性。同时辩证上升作为对话辩证法的最终目标和最高形式,也强调了综合与整体的重要性。它要求对话参与者不仅要关注个别论点的有效性,更要把握整个讨论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脉络。这种整体性思维不仅避免了片面化和绝对化,反映了人类认识的渐进性和开放性,强调了知识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2.2.2.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则强调实践检验,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螺旋式上升路径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认识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概括为“实践—认识—再实践”的循环。在这个循环中,人们首先通过实践获得感性认识,然后通过思考和理论分析,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接着,将这种理性认识应用于新的实践中,以检验和发展理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将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它区别于其他辩证法的根本特征。马克思指出:“从前的所有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7]。这一观点表明,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和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导向使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超越了纯粹思辨哲学的局限,将理论与现实紧密结合起来。体现了唯物论认识发展的辩证运动规律。
3. 从本体论的视角下探究两种辩证法的差异
3.1. 对话辩证法:建立在柏拉图理念论基础上,追求超越感性世界的永恒本质
柏拉图生活在公元前427~公元前347年,其《会饮篇》创作于公元前385年左右,正值古希腊城邦制度的鼎盛时期。这个时代见证了从神话思维向理性思维的转变,城邦民主制度的发展为公共对话提供了空间,哲学家们开始系统地探讨存在、知识和价值的本质问题。致力于通过理性思辨寻找永恒的真理。在这样的背景下,柏拉图提出了理念论,试图为动荡不居的现象世界找到一个永恒不变的基础。而在此基础上,柏拉图继承并发展了苏格拉底的对话方法,将其提升为一种复杂的哲学探究形式,构建了系统的对话辩证法。在柏拉图的对话中,我们不仅看到了苏格拉底式的问答,还融入了更多的辩证思维元素,如概念的辨析、论证的推进、多方观点的对比等。使他的对话辩证法体现了一种独特的哲学观:真理不是静态的、预设的命题,而是在对话和思考的过程中不断显现和完善的,强调了认知主体在真理探索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一定程度上,触及了人的本质、灵魂的性质、美和善的关系等,反映了哲学关注点从外部世界向人自身转移的彻底性。对话辩证法作为一种方法,恰恰适应了这种转向的需要。这种方法既能帮助人认识到感性认识的局限,又能引导人通过理性思维把握永恒不变的理念世界,使得对话辩证法成为通向理念世界的重要方法,为理念论的建立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如在《会饮篇》中,柏拉图通过对“爱”的本质探讨,深刻展现了其理念论的本体思想。文本中,通过苏格拉底与狄奥提玛的对话:“爱神既不是美的也不是善的。”“那么,”“她说,你以为不美的就定是丑的吗?”“当然。”“你以为不智的就必定是无知的吗?难道你没有注意到在知识与无知之间还有一种中间状态吗?”[8]。这段对话展示了爱神既不美也不丑,既不善也不恶,而是处于一种中间状态。暗示了现象世界与理念世界的二元分立。最后在文本中,这种理念论通过对“美本身”的追求得到了生动体现:“他将看到美本身,纯粹的、清澈的、不掺杂的,不受人的肉体、颜色及其他许多凡俗的琐屑所污染,而是那神圣的、单一的形式的美”[8]。这段话生动地描绘了理念的超越性特征,表明了理念世界对现象世界的本体论优先性。同时,这种对超越性理念的追求也反映了古希腊哲学对永恒真理的渴望,体现了当时知识精英对纷繁复杂、变动不居的现实世界的某种超脱态度。对话辩证法在这里成为了通向理念世界的阶梯,是一种认识的上升过程。
3.2.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强调物质世界第一性
与柏拉图的理念论形成鲜明对比,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建立在坚实的唯物论基础之上。在19世纪,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越发尖锐,马克思恩格斯在概括革命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新成果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及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创立了唯物辩证法。强调客观世界本身所具有的规律,认为思维中的辩证法是客观规律在人头脑中的反应,论证辩证法的规律建立在客观实践基础之上,使辩证法在历史形态中第一次取得了真正科学的形态,实现了思辨与实证的统一,得出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黑格尔辩证法的革命性核心,即认识到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不断发展的过程。但同时,他们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本质提出了根本性的批评。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跋中指出:“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9]。这一“倒置”不仅仅是简单的唯心论到唯物论的转变,更是对辩证法本身的重新定位。具体而言,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将思维等同于存在的观点,指出思维只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他强调,辩证法应该从现实的物质生活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概念出发。这一批判使得辩证法从纯粹的逻辑范畴转变为理解和改变现实世界的方法。
在这个过程中,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批评黑格尔唯心主义提供了重要基础。然而,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机械的、非历史的,缺乏辩证的视角。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批评道:“从前的所有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的这一批评揭示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它将人仅仅视为自然的产物,忽视了人通过实践改变自然和社会的能动性。马克思强调,人不仅是自然的产物,更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是通过实践活动塑造自身和环境的主体。
通过这种批判性继承,马克思和恩格斯将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结合,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这种新的辩证法不再是抽象的思辨,而是与具体的社会历史实践紧密结合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既克服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倾向,又超越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机械性和非历史性,体现了一种人学立场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为理解和改变世界提供了全新的思想武器。
4. 从实践导向出发探究两种辩证法差异
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高度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特有性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性表现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包含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在理论层面,它对现存事务采取批判的态度,它不崇拜任何东西。强调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认为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而旧的社会制度、思想观念必然被新的、更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所取代。在它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无情批判上,揭示了其内在的矛盾和剥削本质,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它也预示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未来,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其实践性表现在它认为哲学不仅要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要改变世界。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0]。强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通过社会实践来检验和发展理论。这种观点将辩证法从纯粹的认识工具转变为实践的指南。使得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能够不断适应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得到验证和完善,成为指导社会实践的重要方法论原则。
相比之下,对话辩证法更多地表现为一种非革命性。它强调通过对话和辩论来揭示真理,通常不直接涉及对现有社会制度或思想观念的批判和变革。它更多地关注于个体理性、主观经验和哲学思考的层面,而较少触及社会实践和社会革命等深层次问题,讨论往往更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如《会饮篇》中的对话辩证法主要是一种认识论工具,旨在通过对话和思辨达到对真理的认识。这种方法反映了古希腊城邦民主制度下的公共讨论文化,也体现了当时知识精英对理性对话的重视。这种方法反映了一种对理性对话的深刻信任,认为通过不断的质疑和澄清,可以逐步接近真理。它体现了古希腊哲学对理性认识能力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个体思考和公共讨论的尊重。简单来说,柏拉图对话辩证法大部分揭示的都是对某一理念或某一概念的普遍性、真理性的认识。
5. 对话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共同特征
5.1. 对形而上学的批判性精神:超越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
在《会饮篇》中,柏拉图通过对话辩证法展示了这种批判精神。当阿加通试图给爱神下一个固定的定义时,苏格拉底通过一系列问题揭示了这种定义的局限性:“那么,我说,爱是美的吗?”“是最美的,”他说。“如果爱是美的,而美好的东西又是所爱的对象,那么爱也需要美好的东西吗?我想是的,”他说。“但你刚才同意爱正是因为缺乏美好的东西才爱它的。”“确实如此”。通过这种方式,苏格拉底揭示了简单化、静态化定义的问题,展示了现实的复杂性和动态性。这种方法本质上是对形而上学本质主义的批判。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则更加明确和系统地批评了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从前的所有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一批评指向了传统形而上学将世界静态化、客体化的倾向,强调了实践和主体性的重要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更系统地批评了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对于形而上学来说,事物及其在思维中的反映即概念是孤立的、应当逐个地和分开地加以考察的、固定的、僵死的、一成不变的研究对象。形而上学认为,事物或多或少是绝对相互排斥的对立物……。但是,只要我们考察到更广阔的领域,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就显得不够用了”[11]。这种对形而上学的批判,本质上是对静止、孤立、片面思维方式的超越。
综上:两种辩证法共同体现了对形而上学本质主义的深刻批判。它们都反对用静态、孤立、片面的方式来理解和定义事物的本质,而是强调事物的复杂性和变动性。这种批判精神不仅体现在方法论层面,更深入到认识论的根本。通过对单一、固定定义的否定,揭示了简单化、静态化思维的局限性。两者都认为,对事物本质的把握不能停留在表面的概念界定上,而要透过现象深入本质,在否定和扬弃中实现对真理的逼近。这种批判立场使辩证思维超越了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局限,为理解世界提供了更为深刻的方法论指导。
5.2. 动态矛盾观:存在与变化的辩证统一
“动态矛盾观”认为,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变化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变的实体。在柏拉图的《会饮篇》中,这种动态矛盾观体现在对爱欲(Eros)本质的描述中。狄奥提玛将爱欲描述为“介于神与人之间的中间者(Daimon)”,它“诠释并传达人对神的和神对人的事情”。这一定义本身就包含了矛盾:爱欲既不是神也不是人,既不是美也不是丑,既不是善也不是恶。更重要的是,爱欲被描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是对美和善的永恒追求:“爱是对美好事物的永恒占有的欲望。”这种定义揭示了爱欲的本质矛盾:它永远处于拥有与匮乏之间的张力中。正是这种内在矛盾推动了认识的不断上升,从个别美到美本身的攀登过程。
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这种动态矛盾观得到了更为系统和深入的阐发。马克思和恩格斯将黑格尔的辩证法“倒置”,赋予它唯物主义的内容。他们认为,矛盾不仅存在于思维中,更存在于客观现实之中。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运动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甚至简单的机械位移,也只有通过一个物体在同一时刻既在一个地方又不在这个地方才能实现。矛盾的不断产生和同时解决,正是运动”[12]。这种观点将矛盾、运动和存在本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动态矛盾观。在这个视角下,世界不再是静止的实体的集合,而是永恒变化的过程的总和。
综上:两种辩证法共同强调了动态矛盾观,将存在理解为一个永恒变化和矛盾统一的过程。它们都认为矛盾不是消极的、有害的异己力量,而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这种动态矛盾观体现在认识论和本体论两个层面:在认识论上,它们都主张真理是在对立面的统一和转化中被把握的;在本体论上,它们都将矛盾视为存在的根本特征。通过将矛盾、运动和存在本身紧密联系,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动态世界观。这种思维方式突破了静止的、非矛盾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辩证本质。
6. 结论
本研究通过比较《会饮篇》对话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揭示了辩证思维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演进。研究遵循从认识论到本体论、从理论到实践、从差异到共性的逻辑路径,全面把握了两种辩证法的本质联系。认识论层面的分析揭示了思维方式从对话思辨到实践检验的演进:对话辩证法通过概念辨析和问答法追求真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则以矛盾分析和实践检验为指归。本体论层面的考察则表明了哲学思维从追求超越性理念到关注物质现实的转向,体现了辩证法在不同历史阶段对世界本质的不同理解。而实践维度的比较进一步揭示了辩证法从纯粹认识工具向改造世界指南的转变,凸显了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历史性变革。尽管两种辩证法在多个维度表现出显著差异,但它们对形而上学的共同批判以及对动态矛盾的一致把握,揭示了辩证思维的根本特征:反对静止、割裂的思维方式,强调联系性与发展性的统一把握。这种特征超越了历史的局限,构成了辩证法的方法论价值。在当代语境下,这两种辩证法的结合为处理全球化挑战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彰显了辩证法作为元方法论的持久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