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是唯物史观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形成过程历经萌芽阶段–全面建立阶段–深化发展阶段。精神生产的涵义、精神生产与分工、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关系等构成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主要内容。进入新时代,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对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在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指导下,我们要坚持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协调发展,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推动世界文明交流互鉴。
Abstract: Marx’s theory of spiritual production is a core component of the materialist conception of history, and its formation process has gone through the stage of germination, the stage of full establishment and the stage of deepening development. The meaning of spiritual production, spiritual production and division of labour,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terial production and spiritual production constitute the main contents of Marx’s theory of spiritual production. Entering the new era, Marx’s theory of spiritual production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guid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strong socialist culture. Therefore, under the guidance of Marx’s theory of spiritual production, we should insist on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material and spiritual production,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cultu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enhance cultural soft power, and promote the exchange and mutual understanding of world civilizations.
1. 引言
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是马克思全面生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马克思建构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精神生产作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形式,具有实践性质,是人的本质特征的体现。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的变化,人民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出现不适配的现象,人民对精神文化需求的数量与质量持续增长。在新的发展阶段,要高度重视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对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启示作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2. 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2.1. 萌芽阶段
1843~1844年是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马克思以费尔巴哈的唯物论为武器,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进行深入批判,并在其《博士论文》《神圣家族》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文章中阐发了自己的观点。大学时期的马克思受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影响,在其《博士论文》中将“自我意识”这一精神生产主体看作是世界发展的“精神承担者”。但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又认识到“自我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并以此为出发点提出“在自身中变得自由的理论精神成为实践力量”[1],将精神生产与人类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随着对社会实践的进一步深入,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以抽象的精神作为世界本原的观点提出严重质疑。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出发,第一次根据人的需要将生产分为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并指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2],从而明确了精神生产的主体是有意识的人,“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客观存在是精神生产的客体。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首次提出“精神生产”一词,他指出劳动产品是否应当生产由生产它的劳动时间决定。精神生产作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形式,其生产出的精神商品同样由此规律定义。
2.2. 全面建立阶段
马克思关于精神生产的相关思想在1845~1846年得到较为完整的确立,并集中体现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在《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认为要从社会关系中去理解精神生产的主体。这一论断批判、清算了黑格尔唯心主义与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提纲》所孕育的辩证唯物主义实践观为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
“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语言中的精神生产”[4],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精神生产的概念进行界定。随后,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工具对精神生产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在对主体的范围进行界定时,马克思摆脱了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对人类本质的规定,指出精神生产的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受历史与实践制约的“现实的人”。其次,马克思明确了物质生产在社会生产中的基础作用,认为“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3],物质生产是第一位的,物质生产决定精神生产。最后马克思指出生产具有阶级性,统治阶级的思想在其统治时期占据着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主导地位。这一阶段,马克思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分析精神生产,摆脱了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的影响,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已进入全面建立阶段。
2.3. 深化发展阶段
1847~1875年,马克思在其著作《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等著作中对精神生产开展进一步的论述,将精神生产放置于社会关系这一体系中加以研究,推动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进入深化发展阶段。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精神生产的社会属性,认为世界市场打开后,不仅物质生产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精神生产亦是如此。精神产品在世界范围内随国家间的相互交流而进行流动,与此同时精神生产在一定程度上由物质生产决定,马克思曾提到“思想的历史除了证明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还证明了什么呢”[3]?随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进一步探讨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关系,指出物质生产在生产中的基础性地位,精神生产具有相对独立性,二者并不具有完全同步性。随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一定的社会关系出发,分析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精神生产的关系,推动精神生产理论进一步发展。
3. 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主要内容
3.1. 精神生产的涵义
精神生产是人类社会重要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实践的基本形式之一。精神生产的内涵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得以体现。首先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异化劳动进行批判后指出人生活的本质是人的自由、自觉劳动,这与动物生产服务于直接的肉体需要相区别,从而指出精神生产是人“真正的生产”,这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本质所在。随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明确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关系,指出精神生产受生产规律的影响,是生产的一种特殊类别[5]。精神生产是关于意识生产的生产,是社会心理的生产和社会意识形式的统一。
3.2. 精神生产与分工
精神生产是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在各个历史时期精神生产受到社会生产力与分工的影响,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人类社会早期,由于社会生产力低下,人的一切实践活动均为维持自身的自然存在,这一时期精神生产仍处于物质生产之中。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以往个别的精神活动开始成为“一部分人的专门职能”[6],精神生产逐渐从物质生产中区分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实践活动。
3.3. 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关系
3.3.1. 物质生产决定精神生产
物质生产决定精神生产,精神生产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第一,精神生产的产生与发展是要以一定的物质资料为前提和基础的。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形式,这种劳动最初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劳动者自身的生物存在,但劳动者在维持自身生存的劳动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进行着精神活动,这种精神活动是以一定的物质资料为前提的,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写道:“建筑师在开始建造时,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他不仅改变了材料的形状,而且实现了自己的目的”[7]。其次,物质生产的产品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人们的精神性因素,如中国四大发明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就体现着中国工人的工匠精神。第二,物质生产决定精神生产的方向,是精神生产的主要动力。在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时期,精神生产依赖于物质生产,其发展方向由物质生产决定。但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社会分工细化的情况下,人们在物质资料满足的情况下会增加对精神产品的数量及质量要求,此时精神生产在一定程度上与物质生产相分离,成为具有独立性的生产活动。
3.3.2. 精神生产具有相对独立性
在社会生产普遍规律与精神生产的特殊规律下,精神生产对物质生产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精神生产对物质生产的反作用主要是通过精神生产的产品发生作用的。精神生产在大量物质资料的基础上产出精神产品,并通过科技等物质手段将精神生产活动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提高了物质生产水平,进而推动精神生产不断向前发展。但在现实生活中,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状态不会完全同步,精神生产有时会落后或者先进于物质生产,这体现出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不平衡性。
精神生产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一特征主要在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不平衡性上表现出来。一方面,如果物质生产高度发展及其产物不能对精神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促进作用,那么这一状态下的物质生产就会阻碍精神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精神生产具有历史继承性,它可以吸收、借鉴以往精神生产及其产品的优秀成分。在此情形下,即使物质生产力没有达到较高的程度,精神生产力也有可能先于物质生产力而得到发展。
4. 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现实启示
4.1. 坚持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协调发展
社会是一个永远处于变化之中的有机体,社会有机体在物质生产中不断进行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从而保持其存在。其中精神生产是维系社会有机体各个子系统和不同要素之间进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控制器,在整个社会生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对精神产品的质量要求也随之增高。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各部门协力,打造一支高质量的文艺工作者队伍。文艺工作者在创作过程中要始终立足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生产导向。当今社会信息技术高速发展,文艺工作者在进行精神生产时要充分利用发达的网络与科技手段,更新精神产品的形式与内容,努力提高精神产品的质量,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4.2.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
文化是推动国家发展的精神动力,当前我国正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建成文化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步,要坚持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在文化强国建设的指导作用。加强文化建设必须坚持思想的正确性。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对这个社会的发展、进步起到关键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今中国发展的精神引领,必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诉诸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发展的精神根基,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两个结合”中不断赋予中华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
4.3. 推动世界文明交流互鉴
文化的生命力在于传播。“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8]。习近平总书记的文明交流互鉴观继承了马克思的精神生产思想,是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在当代的生动实践。当前,我们正处于经济全球化、文明多样化的时代,在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时,一方面我们需要处理好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关系,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我们既要讲好共同价值,又要讲好独特价值,在文化的交流互鉴中,要坚持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基础上,坚持求同存异,达到既吸收外来优秀文化,又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的目的。
5. 结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的变化,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对精神产品的质量要求也随之提高。以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为指导,既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又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在二十一世纪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