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妇女解放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The Women’s Emancipation Thought in “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
摘要: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恩格斯系统论述妇女解放思想的代表性著作,并为马克思妇女解放理论开辟了发展道路。恩格斯以婚姻家庭关系的演变为依据论述了妇女地位的变化,揭露了妇女所受压迫的根本所在。《起源》中指出妇女实现解放的实现就是废除私有制,使广大劳动妇女回归到社会劳动中创造价值。《起源》中妇女解放思想对于当今妇女解放和发展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动现代化经济发展,引导妇女自主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防止极端女权的滋生;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保障妇女合理权益。
Abstract: “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 is a representative work of Engels’ systematic exposition of women’s liberation thought, and opens up the wa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arx’s women’s liberation theory. Engels discussed the change of women’s status based on the evolution of marriage and family relations, and revealed the root cause of women’s oppression. “Origin” points out that the realization of women’s liberation is to abolish private ownership and make the majority of working women return to social labor to create value. The thought of women’s liberation in the Origin is still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lib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women today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economy and guide women’s independent development; Create a good cultural environment to prevent the breeding of extreme feminist rights; We will improve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protect women’s reasonable rights and interests.
文章引用:马天娇.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妇女解放思想及其当代价值[J]. 交叉科学快报, 2025, 9(2): 142-148. https://doi.org/10.12677/isl.2025.92019

1. 引言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类解放的科学。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不仅是无产阶级深受压迫,妇女由于社会、生理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也是深受资本压迫的群体之一。马克思妇女解放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在恩格斯所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且恩格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剖析了妇女随着人类社会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其地位的变化、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及解决方法等。因此,全面研究恩格斯《起源》中妇女解放思想,对于进一步深入理解马克思妇女解放理论,指导新时代妇女解放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2. 恩格斯妇女解放思想所产生的时代背景

2.1. 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妇女受到压迫

恩格斯生活的时代是机器大工业迅速发展的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快速变革,资本主义经济空前繁荣。同样,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深重的社会灾难,贫富差距拉大,阶级对立尖锐,无产阶级受到了严重地压迫和剥削。在工业革命之前,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主要依靠人力,男性和女性由于自然生理差异,男性主要负责社会生活资料的生产,女性主要负责家庭的事务打理,因而女性的劳动可以说是被排除在了社会生产之外。但是生产力的改变,即机器的广泛使用打破了这一局面。工厂大型机器的使用导致小型手工竞争对手破产,再加上新交通运输工具开发应用于世界市场极大地刺激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与此同时,各个行业的工厂的增加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资源,即使男性也不能填补劳动力缺口。机器的普遍使用还降低了社会生产对于劳动力素质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妇女和儿童也被纳入了劳动力的市场受资本的剥削。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扩大,广大妇女离开家庭进入社会参与生产,但由于充足的待业人员,妇女的劳动报酬低于男性很多,加之妇女更易于控制,使资本家更倾向于雇佣女工,妇女也成了资本更为剥削的对象。

妇女们为了生存走出家庭进入到社会,不仅没有改变被压迫剥削的地位,反而使压迫和剥削多方面地加深了。首先,妇女被招进工厂就是因为她们有着比男性更认真仔细的特性,并且作为廉价劳动力能够降低成本,使得资本家赚取更多的利润。其次,妇女的工作环境恶劣工作强度也高,工作时长几乎都在12个小时以上,工作期间不仅不能休息,而且生病也不能长时间请假,不然很容易就会被赶出工厂以至于失去工作机会。尽管有些国家颁布了法案限制妇女的工作时长,但是资本家会变相增加劳动量来压迫妇女。在资本家的压迫下,妇女的身体健康深受侵害,妇女的工作处境也很艰难。

2.2. 妇女遭受家庭和工作双重压迫

社会的分工,使男性长期负责外部的社会生产,女性则是负责人类的繁衍和家务劳动。女性结婚之前在家依靠的是父亲,结婚之后依靠的则是丈夫。因此,长此以往,妇女并没有真正地依靠自己获取生活资料,长期处在被束缚的环境中。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大机器的广泛使用,为妇女参与社会生产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妇女解放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妇女进入工厂参与劳动,改变了原有的传统家庭模式。机械化的工厂和国际化的市场,使女性有了参与到社会生产的机会可以代替男性赚取“面包”,依靠自己的力量获取生活资料。但是女性被资本家所雇佣的理由,只是因为女性开出的工资可以是男性的一半,且在纺织产业妇女能比男性的手指工作更加灵活。为了生存,妇女只能成为资本家的剥削对象,沦为廉价劳动力。妇女在外劳动可以成为“男人”完成工厂的劳动,但是男性在家庭层面却没有成为“女人”。由于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男性即使失业在家也不会去承担家务,认为家务就像生孩子一样是妇女的天职。他们不屑于做家务分担妇女的劳动,但是在工厂里工作十几个小时的妇女回到家里,依然要承担家务劳动。如此,妇女在工厂既承担了以往男性负责赚取生活资料的压力,又要进行家务劳动。因此,在社会中遭受资本家剥削、在家庭中被丈夫与家务劳动压迫的妇女亟待改善生活状况[1]

2.3. 妇女运动需要科学理论指导

随着妇女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差,处在水深火热的女性形成了自发的反抗意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妇女参与了社会生产的浪潮。由于恶劣的劳动条件和微薄的劳动收入,妇女成为工厂廉价劳动力和资本剥削的对象。除了大量的社会劳动,妇女还得照顾家庭劳动。妇女在家庭中也没有得到平等对待,成为处理繁重家务和生育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妇女对现实进行了反抗。在早期的女性主义者呼吁女性起来争取自己的权力,呼吁获得同男性一样的权力,包括政治权利、受教育的权力和经济权利。然而当时女性主义者是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对于当时妇女尤其是无产阶级妇女最为紧要的不是政治权利、受教育权力等,而是如何有尊严的生存下去。1863年,英国威尔特郡利奥维呢绒工厂雇佣的30名蒸汽织机女工举行了一次罢工,但是最终妇女为争取自身权益的运动失败了。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生致力于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他们也注意到了无产阶级妇女的艰难处境。他们指出,包括妇女在内的无产阶级必须联合起来对资产阶级进行抗争,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凝心聚力推翻资本主义这座大山。大量的妇女运动为恩格斯研究妇女解放问题提供了实际的研究材料,马克思的《人类学笔记》和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为恩格斯研究妇女解放问题提供了理论研究蓝本。恩格斯深入工人之中,了解妇女运动的斗争实践,为妇女解放思想的产生和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 《起源》中妇女解放思想的主要内容

在《起源》中,恩格斯运用唯物主义的方法依据家庭与婚姻的演变形式分析了妇女地位的变化过程和受压迫的根源,阐述了私有制下妇女的不平等地位,明确实现妇女解放的路径选择,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思想。

3.1. 女性地位在家庭与婚姻发展过程中的变化

妇女受压迫并不是自古就有的,恩格斯在《起源》中指出,伴随家庭、婚姻制度的不断变革,广大妇女作为家庭中的关键角色,其社会地位也相应发生改变[2]。根据摩尔根的理论,恩格斯将家庭的变迁分为了血缘家庭形式、普那路亚家庭形式、对偶制家庭形式和专偶制家庭形式,阐述了妇女逐步沦为男性附庸的历程。

妇女在血缘家庭形式中地位很是崇高。蒙昧时代下相应的婚姻制度是群婚制。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工具的落后,男子虽然负责在外获取生活资料,但并不稳定。这样原始情况下,社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由人的自然选择来决定的。妇女作为不可替代人类繁衍的承担者,即人自身的生产,具有着无法撼动的天然优势。同时,在部落大家庭中,妇女又可以洗衣做饭等保障氏族的生活资料。在这一阶段下,女性既是生育的主体又是生产的主体,备受尊重居于主导地位。

群婚制发展的高级阶段即普纳路亚家庭,妇女地位仍不受任何束缚。普纳路亚家庭相较于血缘家庭的婚姻制度有了不同的规定就是严禁同辈之间结婚,每一名适婚男性、女性的结婚对象必须来自部落之外。恩格斯在《起源》中强调,在一切形式的群婚家庭中,某一个孩子的父亲是谁不确定的,但谁是孩子的母亲则是确定的。在这种婚姻制度下,母亲是可以区分家族的唯一办法,也就形成了母系社会。只要群婚制存在,那么妇女的崇高地位仍是无法撼动的。

在对偶制家庭中妇女的地位开始走向衰落。 由于越来越禁止近亲通婚,群婚逐渐被对偶制家庭所取代。在多配偶家庭中,只有一个是主要的妻子或丈夫,即在对偶制家庭中,除了可以识别母亲外,还可以识别父亲。虽然婚姻仍然可以由任何一方终止,但孩子仍然只属于母亲。由此可见,女性作为人类繁衍的关键力量,仍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随着社会第一次的分工,改变了原有生活资料的谋取,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关系。男子负责在外捕猎获得食物等,自然谋生的生产工具自然也分属于男性。由于畜牧养殖业的产生,开始动摇了妇女的统治地位,相应地也加快了家庭私有化,随之共产制家庭经济的根基也被动摇了。“妇女的家务劳动现在同男子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比较起来已经相形见绌”,妇女的劳动逐渐变得无足轻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加之婚姻制度的不断设置族内禁规,父亲的角色就越可以被确立。男性不仅是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的占有者,还是奴隶的所有者。同时产生了男子主导私有财产继承制,母系社会的家庭共产经济遭到了重大打击。虽然此时妇女因为生育这个天然优势还具有一定的地位,但是妇女的备受尊崇的地位受到了巨大的挑战,无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落。

专偶制家庭形式中形成了父亲居于主导地位,也确定了妇女的被压迫地位。由于生活资料和生产工具均属于男性私有,财富也越来越积累在了男性手中。在家庭中,男性凭着积累的财富和生产资料的占有其地位超越妇女而居于主导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家庭与父权社会就建立起来了,与之前的婚姻制度相比,专偶制中父亲与子女的血缘关系趋于确定,并且改变了传统的继承制度,确立了父系的继承权。虽然专偶制家庭形式,双方均不可随意解除婚姻,但是男性并不被限制。男性在家庭中获得统治权和财产分配权,而妇女的地位被贬低,身体也被奴役,完全沦为了生育的工具。随着专偶制个体家庭的出现,女性对于家庭各项事务的贡献被视为私人的劳动服务,而并非社会生产。因此,毫无经济来源的广大妇女群体被社会逐渐边缘化。

3.2. 妇女受压迫的根本所在

恩格斯在分析家庭形式的演变过程中进一步剖析了妇女地位衰落的内在缘由。他指出妇女受压迫的重要原因就是由于专偶制家庭是以经济为基础,而妇女无法参与到社会生产中被边缘化从而也没有自我独立的物质基础。资本主义私有制则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本所在。

恩格斯以唯物史观的立场指出,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生产力是决定性因素。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制约着社会的发展程度。恩格斯指明:“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2]在原始社会中,由自然形成社会分工是男子在外获取食物并制造生产工具,妇女在这一时期不仅要承担生儿育女的责任,还要采摘果实负责处理家庭事物。然而女性有着天然的至关重要的繁育能力,在原始部落中自然展现出很高的价值。随着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畜牧业和农业相分离,生产超出了维持劳动力所必须的产品。果园种植业与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力又进一步提高,导致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而在原有的分工基础上,男性由于长期从事室外劳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经验能力,在驯养及照管畜群方面占据主要地位,由此所得财富均为男性享有,而女性则毫无所有权。女性群体为家务劳动贡献的价值被认为明显低于男性谋生劳动的价值,甚至被视为无足轻重的次要劳动。因此,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男子

不断创造的物质资料价值被赋予重要意义,而妇女承担的人类自身生产的价值,由于无法用物质财富进行衡量,从而显示出与物质生产发展不平衡、不同步的地位变化,即女性所作贡献的社会认可度明显降低,妇女地位也随之呈现下降的状态。

专偶制家庭中男性对妇女的压迫实质上是阶级的压迫。恩格斯指出:“专偶制产生的基础是大量财富在男子手中的聚集,为了确保这些财富遗传给男子的子女,就催生出了对专偶制的需要。生产力生产出了大量的财富,而生产关系又决定了它们必然在男子手中聚集。生产力的发展天然对男子有利,而生产关系又会自动转变为最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形态,也就进步确立了男性在社会上的优势地位——甚至把这种优势看作是具有道德意义的。”[3]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诚然是一大进步,但是这个进步却是以牺牲妇女在家庭中保持贞洁的代价而做出的让步,在这种制度下衍生出了一部分人的进步与愉悦建立在了另一部分的痛楚之上。恩格斯指出,历史上最早的阶级对立和在专偶制家庭中出现的男女对立是同一时期产生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之后,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大大增加。由于奴隶制的存在,专偶制家庭中的男子可以自由支配年轻貌美的女奴,使专偶制成了只针对妇女的专偶制。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相当于无产者。 相对于婚姻,妇女更像是签订了卖身契。妻子不是以工人的身份出租自己的身体,而是以奴隶的身份永远出卖自己的身体。现代的个体家庭就建立在公开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之上。

3.3. 妇女解放的路径选择

马克思主义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实践性。《起源》中恩格斯的妇女解放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部分,因此也是具有实践性的突出特点。马克思、恩格斯在指导无产阶级解放运动时注意到了妇女的窘迫处境,关注到了妇女受压迫的地位,进而揭示了妇女所受压迫的根源,了解现实深入考察,在最后致力于为妇女解放指明了科学选择。恩格斯高度肯定了妇女在种族延续和为家庭所付出的劳动,恩格斯还指出了这些对妇女的压迫现象的根源是私有制,同时他也指出了实现妇女解放的正确方向,即对妇女的剥削压迫也必将随着私有制的消失而消失[4]。要将女性从家庭中解脱出来,使女性重新回到社会劳动中,要充分肯定妇女家庭劳动的价值,视家庭劳动社会化而不是将其视为私人劳动。

改变妇女受束缚的处境实现其自由发展,就必须推翻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共产主义社会。恩格斯梳理历史,指出家庭形式和婚姻制度的演变,使得“两种生产”的平衡被打破。催生出的私有制激发了男性对财富积累的欲望,生活资料的盈余在物资匮乏的时代占据了绝对优势,男性掌握了绝对占有权从而在各个方面压制女性。专偶制家庭形式只保留了女性忠于男性的权力,男性却可以不用“守规那么矩”,专偶成立女性的专偶,男性成了压迫女性的“奴隶主”。私有制条件下,女性被各方势力剥削,家务劳动不被认可,又被排除在社会之外,与社会严重脱节。更别提基本的权力,没有任何自由可言,且男性对于女性的压迫实质是阶级的压迫。因此,男女对立问题本质上是由现有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如果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在这种水平下私有制不再是最适合它的所有制形式而自然地向公有制转化。一切的阶级分化都是因为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一切分化出来的阶级也将不复存在。那么,妇女解放自然是无产阶级解放的一部分,吸收妇女的力量,将妇女解放置于无产阶级解放甚至是全人类的解放,从而推翻私有制,将生产资料转为公有,只有消灭了私有制,才能从根源上消除性别的不平等,妇女的解放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在《起源》中恩格斯写到:“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解放,妇女同男子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3]也就是说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就是妇女必须回归到社会生产的活动中去。恩格斯指出,妇女的解放只有妇女可以大规模地参加社会生产活动才有实现的可能。在氏族社会中,其实家庭经济形式是公有制,妇女在家中的劳动也被视为一项社会劳动,进而女性也有崇高的社会地位。进入私有制下的专偶制家庭,女性对于家庭的劳动被认为是社会生产之外的,因此其贡献也无法用社会价值进行衡量。现代工业的不断发展,为女性的进步也提供了契机。当被视为私人劳动的家务变成社会公共劳动,女性也有了其余的精力发展自身,发挥着自己除了在“水泥墙的盒子”生儿育女的之外的其他价值,提高家人以及社会对自身的认可。那么,妇女解放也就有了参与社会生产的前提基础,也有了实现妇女自由发展的物质基础。

4. 《起源》中妇女解放思想的当代价值

妇女解放的问题既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马克思、恩格斯的妇女解放思想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4.1. 推动现代化经济发展,引导妇女自主发展

妇女要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实现解放和发展,就必须参与社会劳动以实现经济独立。因此,在新时代必须加快推动经济的现代化转型,坚持大力发展生产力。一方面,现代化工业可以为女性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机械化智能化的工具延伸了人的能力,缩小了自然性别的差异和生理上的局限性,使广大妇女能够同男性公平竞争,平等地参与到社会生产中。另一方面,只有在现代化的经济条件下,妇女的家庭劳动才有可能转变为社会劳动,减小家庭劳务对妇女自身的牵绊。随着现如今智能化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家务机器物件,从而使处理家务更有效率,降低了家庭劳动对于妇女的影响。生产力的变革推动着经济的现代化发展,也促进了女性的意识觉醒。广大妇女更应该努力学习,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人工智能的出现,表明现如今的社会越来越不是靠体力劳动谋生的社会,脑力劳动越来越突出,意味着在以后的发展里,男女有着同样的竞争。科技的进步和观念的更新引发了女性主体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回归。广大女性开始自主地学习,将更多地精力投入到发展自身的事业中。女性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也在推动着现代化的发展。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家务劳动的机械化、智能化会不断推动着家政产业的发展,妇女会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参与到社会劳动中和发展自身投资自己的活动中。社会文明程度也会进一步深化,两性的关系也有着更加和谐美好的未来图景。

4.2. 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防止极端女权的滋生

妇女解放不仅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还需要科学的思想做指引。妇女解放要意识到自己的解放的问题,要依靠自己的能力、要认同自己的价值、要认可自身的价值,要从思想上打开枷锁。由于在传统观念中,男为尊、男子为天,而女子生而不如男性、女为卑的思想影响,现如今中国社会中仍然存在性别歧视的现象。从客观上,通过社会主义文化教育的发展为女性的觉醒提供良好的平台,使得女性的脑力劳动为社会的生产和建设贡献女性力量,从而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加强妇女报刊杂志等传统宣传和相关互联网新兴媒体的力量,发挥好传播妇女榜样、妇女力量的作用,挖掘妇女潜力。此外,还要加强引导和宣传男女平等,积极构建两性和谐的社会文化环境,既要杜绝男权特权、也要杜绝女权特权,防止极端男权和极端女权的进一步发展。从主观上,女性在思想上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利用优势搞取“特权”。女性要充分运用自己坚韧、包容、细腻、善于合作的优势,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自己主动地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创造自身的价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家庭上,家庭成员不应搞性别特殊化,男女有别的行为。要在家风建设中树立两性和谐平等互爱的好家风,对女性个体和社会整体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在社会上,给予女性相应的尊重,不助长侮辱女性、欺负女性的恶劣行径,为女性提供安全可靠的社会环境。

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思想,要同极端女性主义区别开来。妇女寻求自己的解放,要辩证看待两性关系,坚持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准确妇女定位从而更好地解决现实问题。

4.3. 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保障妇女合理权益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妇女权益的强有力手段。恩格斯指出,现代家庭中的妻子受到丈夫压迫以及社会上性别不平等,只有双方在法律上完全平等的时候才会充分表现出来。因此,必须要重视法律对于妇女合法权益以及保障男女平等地位的保障作用。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很是重视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问题。中国共产党重视“妇女能顶半边天”力量,不断健全法律法规。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女性的家庭地位和男女平等。并将“男女平等”定位基本国策,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等法案,均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力量,切实推行妇女解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但无法否认的是,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生产方面,对于具有就业需求的女性仍是存在着现实不平等的问题存在。因此,从法律上的平等到达到现实意义上的平等,仍然需要很长的一段路。这就更加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从尊重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在更多方面妇女的正当权益,从而弥补当前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加大对比性别歧视这一现象的处罚,从更实际的利益方面切实保障妇女的就业权力。加强法律的监管实施力度,使法律有效贯彻,妇女合理诉求有途径表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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