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022年1月,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与《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营商环境建设应关注企业“生存之难”、解决企业“发展之困”、实现企业“预期之稳”。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指导意见,池州市制定《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充分发挥营商环境优化对投资吸引力与发展竞争力的促进作用。基于此,本文以池州市营商环境构建作为研究重点,探究营商环境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治理能力以及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并运用熵值法分析2012~2021年池州市营商环境整体发展水平与动态差异,进而提出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实践路径。
2. 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重要意义
2.1. 接轨新战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其对引领现代化发展与打造开放性格局至关重要。2021年长三角三省一市GDP总量高达27.6万亿,占全国GDP总量的24.13%,长三角区域成为国内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阶、创新动能最强劲的区域之一,也是全球六大世界级都市群的中发展潜力最大的城市群体。池州作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中心城市,构建一流营商环境是融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发挥池州在半导体产业、港口物流、全域旅游等方面的产业优势、交通优势与资源优势,协同推进“四大主导产业 + 三大高成长性产业”产业建设,以营商环境助推新兴产业、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为池州经济高质量发展、长三角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坚实支撑。
2.2. 聚焦新治理:提升池州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方向
营商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区域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基础条件。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不仅可以推动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战略再深化,还能够提高区域改革创新水平与治理现代化程度。优化政府服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是池州市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核心内容。具体而言,建立健全池州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营商环境监督体系、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机制、企业降本减负增效支持机制等,以民营经济发展质量、招商引资规模、外资企业发展情况等措施检验池州市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推动制度体系优势发展为治理能力优势、治理能力优势发展为经济发展优势。
2.3. 促进新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
经济发展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不同发展阶段对产业结构、市场环境、政策制度以及需求结构的要求存在差异,但现阶段产能同质化、新兴产业低端化等现象严重制约产业结构调整,出现市场体系不循环、供给需求脱节以及经济发展受限等问题,其中行政壁垒、同质化招商以及无序竞争等是导致上述问题存在的关键。如何解决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部问题与外部限制,一方面需要推动经济发展与产业调整互通互联,以螺旋式上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则要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保证要素资源的畅通流通与有效供给,实现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带动外循环。相关研究表明,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能够显著促进产业结构转型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曹志鹏,2020) [1] ,其中基础设施、市场环境与社会环境等“软环境”优化具有正向联动效果。因此,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发展新兴产业、转型优势产业的环境保障,更是推动区域创新效率提升、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畅通循环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3. 池州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营商环境是企业主体有序竞争、综合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综合、客观反映池州市营商环境发展水平,本研究以池州市2012~2021年各统计年鉴数据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池州市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分析池州市营商环境发展现状、优劣条件与“短板”问题,并利用熵值法对池州市营商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对比排序,精准挖掘影响池州市营商环境的关键核心因素。
3.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营商环境是不同市场主体经营活动面临的所有外部条件总和(张国勇,2018) [2] ,其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政府环境等多方面。本文基于李志军、许晓冬(2021) [3] [4] 等学者研究成果,结合池州市实际情况与指标体系构建的综合性、系统性要求,从经济环境、公共服务环境、政府环境3个维度构建池州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5] ,共包括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具体评价指标选取如表1所示。

Table 1. Chizhou City business environment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表1. 池州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其中,各二级指标数据均来自池州市2012~2021年统计年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部分数据经手工整理测算后得出,少量缺失数据采用插值法补齐。
3.2. 池州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模型
3.2.1. 数据标准化处理
为保证数据之间的可比性与分析结果的可靠性,本文采用极值法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消除不同指标之间的量纲差异和数量级差异,使之均处于区间范围[0, 1]内。具体正向指标min-max标准化公式如下:
正向指标:
(1)
其中
为第i年第j项指标的标准化值,xij为第i年第j项指标的原始值,xmin、xmax为各年度第j项指标的最小值与最大值。
同时,为消除数据标准化处理之后出现负数与零值对分析结果的产生影响,本文对标准化处理后的指标值进行适当调整。参考贾海发(2020) [6] 等学者研究基础,本文对各标准化二级指标数据进行0.001的平移处理,平移处理后公式如下:
(2)
其中
为第i年第j项指标平移处理后数值,K为各二级指标平移幅度(K = 0.001)。
3.2.2. 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
熵值法作为客观赋权的主要方法之一,其可以利用不同指标之间的变异程度计算指标权重,且能够有效解决各选取指标之间的信息重叠性以及指标权重确定的主观性,以增强指标差异性与评价结果客观性。采用熵值法计算池州市营商环境发展水平不同层级指标权重。具体步骤如下:
1) 计算第i年第j项指标
的比重Rij:
(3)
2) 计算第j项指标
的熵值Ej;
(4)
其中ln为自然对数,0 ≤ Ej ≤ 1。
3) 差异化系数是不同指标对研究对象作用大小的集中体现,差异化系数越大,则说明该指标对研究对象的影响程度越大。计算第j项指标的差异性系数Gj:
(5)
4) 根据各指标的差异化系数Gj计算权重,差异化系数越大,则说明其在指标体系中所占权重越大。确定第j项指标的权重Wj:
(6)
5) 通过加权求和测算综合评价指数。第i年第j项指标的指数Zij:
(7)
其中q为二级指标总数(q = 15),Zij为第i年第j项指标的评价指数,评价指数Zij越高表明评价效果越好(陈燕丽,2020;何佳玲,2020) [7] [8] 。
6) 计算第i年池州市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综合指数Si:
(8)
4. 池州市营商环境发展水平评价与动态差异分析
4.1.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权重分析
通过公式(4)、公式(5)与公式(6)分别测算池州市2012~2021年营商环境各二级评价指标的熵值、变异性系数、权重,并根据权重系数大小对各二级指标的贡献程度进行排序,权重系数越大则表明该指标的贡献程度越大。具体结果如表2所示。

Table 2. The weight and ranking of the secondary evaluation indicators
表2. 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及排序
由各准则层权重测算结果可知(表2),池州市营商环境发展水平各准则层权重差异明显,其中经济环境准则层权重为0.5357,说明经济环境是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核心驱动因素,其对优化营商环境、调整产业结构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公共服务环境、政府环境准则层权重分别为0.3179、0.1464,说明政府环境是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推动力量,但公共服务环境、政府环境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重点关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政府政策制度的扶持效应与滞后效应。从各二级评价指标权重计算结果来看,R&D经费支出相当于GDP的比重、高等学校毕业人数、第三产业生产总值指标权重较大,权重分别为0.1590、0.0905以及0.0803,说明以上各项指标对池州市营商环境发展水平影响较大,更加突出创新对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首要地位。同时,财政支出、供水总量等指标权重系数较小,说明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应保证经济发展水平与创新水平持续稳定提升,且需要不断优化政府环境与公共服务环境,为“软环境”助推“硬实力”提质增效提供外部保障。
4.2. 总体发展水平分析
基于上述评价指标权重分析结果,运用公式(7)、公式(8)测算各二级评价指标综合得分指数,并根据各二级指标得分汇总计算一级指标得分情况以及2012~2021年各年度池州市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综合得分指数。具体池州市2012~2021年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得分情况如表3所示。

Table 3. Chizhou’s 2012~2021 business environment comprehensive score
表3. 池州市2012~2021年营商环境综合得分
由表3评价得分情况可知,2012年~2021年,池州市营商环境综合发展水平逐年提升,综合得分由2012年的0.01增加至2021年的0.9731,说明近年来池州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从各项一级指标来看,市场环境、创新环境、公共服务指标得分均逐年递增,尤其公共服务指标得分由2012年0.0029增加至2021年0.2907,发展速度快且发展空间大,说明池州市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优质公共服务环境提高营商环境水平,进而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以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另外,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环境是吸引高端人才的首要因素,也是发挥人才集聚效应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2012~2021年池州市创新环境不断优化调整,创新环境得分由2012年0.002增加至2021年0.187,说明池州市更加重视创新对于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作用,也为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提供路径参考与要素对接。
5. 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
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必须立足不同利益主体的差异与优势,推进不同主体间的资源整合与信息交流,将政府职能部门的功能作用由“领导者”转变为“服务者” [9] 。根据一流营商环境的基本要求与价值目标,本文参考程波辉(2021) [10] 等学者研究成果,从“制度–能力–机制–环境”维度构建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模型(见图1),重点分析政策制度质量、政务服务、执法能力以及主体协同联动机制等因素对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影响。

Figure 1.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development of business environment in Chizhou City
图1. 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
5.1. 政策制度质量
为市场主体提供方便有效的政府服务环境以及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是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根本目标,其中政策制度质量是市场主体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保障。政府制定政策制度需要兼顾不同阶段市场主体发展的不同需求,正确处理不同法律制度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从而影响营商环境优化以及市场主体发展质量。具体而言,政府职能部门需要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动态修改、调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及时提升法律法规的适用性,适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修改、废止不符合当前市场环境的政策制度,以高效用、高契合度的政策制度文件为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提供法律支持。
5.2. 政务服务质量与执法能力
政府服务质量是确保市场主体高效运行的关键要素,其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经营效率、竞争机会以及市场竞争力,所以提升政府服务质量是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重要路径。浙江省2016年提出的“最多跑一次”政府服务改革是提升政府服务质量的典型代表,整合不同行政部门政府服务资源,减少市场主体办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复杂程度与办理实时间,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各项政务服务的效率与效果,以提升市场主体的营商环境满意度与好评度,对直接推动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具有显著影响。另外,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执法落实情况、执法标准统一性以及主体安全保障程度是构成监管执法能力的核心要素。监管执法落实情况是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归属的重要因素,执法部门需要依据法律法规与职责权限对监管对象开展执法工作,提高法律制度的执行效率与执行质量。执法标准统一性是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统一执法标准可以保证所有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外部法律环境相同,有效解决执法部门可能存在的过度检查、不规范督察等问题,降低市场主体的外部交易成本以提升其对营商环境的满意程度。主体安全保障程度是维护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基础条件,也是营商环境质量的直接体现。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一方面需要强化市场准入、反垄断等法律制度执行力度,另一方面还需要保障不同市场主体使用要素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平等性,保证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性。
5.3. 主体协同联动机制
营商环境构建是市场主体、政府职能部门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过程,其需要多元主体协同联动、共同发力,其中正确处理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构建主体间协同联动机制是影响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关键要素。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状况是营商环境关系网络的一部分,保持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良好关系是有效解决主体间功能作用、行为策略差异的有效方式,也是协同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前提条件。构建主体间协同联动机制可以对不同市场主体的行为决策进行统一约束与规范,引导多元主体相互合作、协同发力,形成上下联动、内部协同的治理机制与制度。一方面能够引导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协同,以更好推进营商环境发展水平提升。另一方面可以推进不同政策制度制定主体、不同执法主体之间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从而破除不同主体间行为差异、执法障碍以及制度旧化对协同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制约作用。
6. 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实践路径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的发展环境,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需要市场主体、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关中介组织等协同发力,以有位政府和有效市场共同提升不同市场主体的经营效率与发展质量 [11] 。针对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实践路径,主要可以从完善政策制度供给、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保障公共服务质量以及激发多元主体协同作用等方面开展。
6.1. 完善营商环境政策制度供给
相关政策制度是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前提条件与基础保障。第一,以政策标准化制度引领高水平营商环境建设。标准化政策制度是市场主体、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沟通交流的载体,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政府职能部门根据标准化政策制度对不同市场主体开展同一尺度的监督管理活动,有利于提升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满意度,从而推进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第二,以连续性政策制度保障营商环境建设。连续性政策制度是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关键,强化政策制度的连贯性、持续性可以保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调整,及时修正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持续完善、动态调整政策制度及时提升池州市营商环境发展水平。
6.2. 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同治理能力
执法部门执法能力、政务部门服务质量、政策制度落实能力与政府职能部门治理能力是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关键路径之一,所以需要发挥政策制度执行能力与政府部门治理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律支撑。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更需要发挥法律制度的监管与保障作用。第一,提高对要素资源供给主体的市场监督强度,规范供水、供电等垄断性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为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科学的公共服务,以提升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整体满意度。第二,政府职能部门需要以国家层面的营商环境法律体系为基础,关注政策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弊端、经验与优势,并不断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情况出台地方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纲领与指导性意见措施,提高政策制度执行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细化具体任务完成时间点与质量要求,以标准化法律法规执行成效保障营商环境发展水平提升。
6.3. 保障营商环境公共服务质量
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其不仅取决于营商环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契合度与执行效果,还取决于区域内各种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外部环境,其包括教育、医疗、交通等众多公共服务,且公共服务质量是吸引人口流动与高端人才集聚的关键要素,一定程度上决定企业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所以保障公共服务质量是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核心组成部分。具体而言,完善高层次人才落户政策,在子女入学、医疗资源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投入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以人才优势推动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因此,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必须保证公共服务处于高质量水平,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出台力度大、针对性强的人才引进政策,充分发挥创新资源与人才要素的集聚效应,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持续稳定开展,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池州市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6.4. 激发多元主体的协同联动作用
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需要市场主体、政府职能部门、要素供给主体与相关中介组织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基础作用、政府职能部门的引导作用、要素供给主体的支撑作用以及相关中介组织的服务作用,正确处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目标冲突,引导各主体之间同向同行、良性互动。第一,发挥好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策制度保障作用与引导作用,科学系统制定针对性政策制度以有效解决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过程面临的不同问题与实际需求,以公共服务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第二,优化市场主体内部、市场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要素资源配置,有效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以交易规则、协商机制满足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目标。同时,引导市场主体由要素驱动发展为创新驱动,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对市场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保障、支持作用,为高水平要素环境建设与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第三,发挥好相关中介组织的服务作用。相关中介组织是市场主体信息咨询的主渠道,其承担诸多信息服务与管理职能,也是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重要支撑。
7. 总结
本文以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作为研究重点,探究营商环境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与治理能力的重要意义,并运用熵值法分析2012~2021年池州市营商环境整体发展水平与动态差异,进而提出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与实践路径。研究结果表明:第一,经济环境是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核心驱动因素,同时需要不断优化政府环境与公共服务环境,发挥创新对于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作用,为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提供路径参考与要素对接。第二,政策制度质量、政务服务、执法能力以及主体协同联动机制等是池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发展水平的重要影响因素,具体可从完善政策制度供给、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保障公共服务质量以及激发多元主体协同作用等方面开展。
基金项目
2022年度池州市社科联重点研究课题“池州市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治理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2022ZD12);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安徽省科技创新策源能力评价体系、区域比较与提升路径研究”(2021CX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