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为《提纲》),恩格斯将其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标志着马克思科学实践观的形成。实践作为一条主线贯穿《提纲》始终,向人们展现了马克思实践观的丰富意蕴。虽然《提纲》篇幅短小,但包含着极为丰富而深刻的实践思想。基于对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等哲学家们对“实践”概念的理解,本文旨在进一步探究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理论来源,并进一步分析《提纲》中蕴藏的实践内涵,进而阐明其价值意蕴。
2.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理论来源
“实践”这一概念的提出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他在雅典法庭申辩中铿锵有力的说:只要我还有生命和力量,我就绝不停止实践哲学和教导哲学,并劝勉我所遇到的每一个人。从其言论可知,他认为实践是一种提升道德修养的行为,尚未给“实践”界定基本的哲学概念,仅认为实践就是行善。然苏格拉底跨出自然哲学的视角,转向了研究人自身,为之后的哲学研究指明了方向。此后“实践”被纳入哲学范畴,许多哲学家就“实践”这一概念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见解,虽然囿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受思想认知水平的束缚,他们的思想难免具有片面性,但不可否认这些思想观念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重要理论来源。
2.1. 发轫于亚里士多德对“实践”概念的哲学阐释
堪称西方实践哲学之父的亚里士多德,最先将“实践”这一概念进行系统化、理论化阐释。亚里士多德在其经典著作《政治学》中明确指出“实践(‘有为’)就是幸福”;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也指出“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所以有人就说,所有事物都以善为目的。” [1] 显然,在阐述“实践”这一概念过程中,亚里士多德始终将“善”作为一个重要的部分而贯穿始终,他认为实践是以追求“善”为目的的实现活动。并且,他认为“善”是有层次和等级的,较低层次的善遵循于较高层次的善,只有最高层次的善即“至善”才是实践的终极目的与归宿。在这里,实践被表征为谋求“善”的道德活动,体现了对人的终极关怀。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将实践提升为专属人的活动的哲学家,从而使实践这一概念进入哲学领域,奠定了实践哲学发展的源头,这在整个实践哲学发展历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影响着此后哲学家们关于实践的认识与把握。
2.2. 汲取于康德、黑格尔对“实践”概念的抽象发展
康德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基于亚里士多德对实践概念的解释,就这一概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对其内涵进行了新的界定与划分,这毋庸置疑推动了实践观点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创造性地将哲学划分为“作为自然哲学的理论部分和作为道德哲学的实践部分” [2] 。相应地将世界二重化为现象世界和物自体世界,所谓现象世界是可以为人们所认识的,相反物自体世界是人们难以探寻、摸索的。同时,康德还将其哲学思想划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理论哲学”探索自然规律,触及自然界的必然性;“实践哲学”则以自由规律作为探求对象,与人的意志与自由紧密相关。进而,康德授予了“实践”特殊的内涵,即有自然概念上的实践又有自由概念上的实践,前者是在认识论指导下的活动属于技术实践,后者是在道德律指导下的活动可称为道德实践,并且他将后者“遵循自由概念的道德实践”看作是真正的实践。康德对实践概念的划分使西方实践哲学有了全新的发展,但探本究源其对实践的理解只是一种道德实践活动,局限在伦理领域。
黑格尔在批判康德二元论实践思想将理论与实践割裂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独到的主张,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首先,强调实践的突出特性是它的目的性。黑格尔认为人与动物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人是有目的地,动物虽然也具有源于本性的“实践”,但这种所谓的“实践”是盲目的、无目的的;而人的实践活动是在意志、愿望支配下展开的,表现出明显的目的性。人的实践活动的终极目的即追求自由。其次,将劳动视为实践的具体表现形式。黑格尔指出不能忽视生产劳动的意义,承认生产劳动、技术也属于实践,可以通过生产劳动把握实践概念的具体形式。是故,劳动这个概念就是实践的具体化。最后,黑格尔将实践范畴引入认识论领域,把实践看作认识过程的必然环节,主张在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中把握实践。虽然黑格尔的实践观仍笼罩在唯心主义的色彩中,但其辩证思维对马克思“实践”概念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2.3. 超越于费尔巴哈对“实践”概念的唯物主义分析
费尔巴哈将批判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作为自己哲学思想的开端,赋予其思想较为深刻的唯物主义内涵。在探索“实践”概念的过程中,费尔巴哈跳出了黑格尔把实践看作抽象的、精神的活动的漩涡,突破性地将实践与人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联系起来。费尔巴哈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但对人的研究仅从自然角度出发而不考虑社会角度,注定了费尔巴哈的实践观是狭隘而片面的。他将实践简单的理解为人为了生存而开展的呼吸、吃喝、消化等诸多生理活动。另外,他还认为实践是一种利己活动,人之所以进行实践活动,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费尔巴哈看来犹太人的经商活动就是一种典型的自私自利活动,正如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说“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 [3] , p. 137),这无疑贬低了实践的含义。可见,费尔巴哈并没有真正精准地把握实践的概念,没有深入对实践彻底的唯物主义的理解,属于半截子的唯物主义。但值得肯定的是,费尔巴哈的实践观为马克思科学实践观的创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来源。
3. 《提纲》中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丰富内涵
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等哲学家针对“实践”概念提出了不同理解与阐释,马克思批判性地继承了他们实践观中合理内容,在《提纲》中阐述了自己科学的实践观,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
3.1. 实践是理解“对象、现实、感性”的基础
“对象、现实、感性”是欧洲哲学的普遍用语,马克思把这三个范畴拿来并用,指代的是实际存在的可感知的客观事物——即客体。《提纲》第一条指出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在于其“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方面理解”( [3] , p. 133)。一方面,旧唯物主义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人只是像照镜子似的消极被动的反映客观世界;另一方面,旧唯物主义忽略了实践的重要作用,主体与客体之间不仅是反映与被反映的认识关系,更为根本的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实践关系。与旧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将人的主体性奉上高不可攀的神坛,仅仅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过分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将现实世界看作人的精神的产物,割裂了主观思维和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因此,唯心主义也不能真正理解实践活动。对于“对象、现实、感性”的理解,只有以实践为中心,把它放在人的能动实践活动中才能得到正确的认识。
3.2. 实践证明思维的真理性
“思维的真理性”可以理解为思维是否符合客观存在,即思维与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马克思在《提纲》中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 [3] , p. 134),这意味着马克思开始探讨怎样检验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这一问题。人的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该怎样验证思维与客观存在是否相符合?这是哲学史上重要的基本问题,哲学家们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但在马克思之前他们并未得到明确的解答。在《提纲》中,马克思将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领域,明确提出人的思维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并进一步阐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的本质就是主观与客观相符合。但是主观认识不能自称正确进而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因为这仍然在主观范围内兜圈子。其次,客观事物作为认识对象,也不能对人们的认识是否同它相符合作出科学回答。因此,要验证主观是否符合客观,只能是作为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联系、沟通纽带的实践。
3.3. 环境改变和自我改变的一致统一于实践
亘古通今,人与环境和教育之间关系的问题,在哲学史上始终是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问题。关于“环境”“人”“教育”之间的关系,西方哲学界一直存在“环境决定论”和“教育万能论”的两种观点,《提纲》对以上两种观点进行了批判,指出“环境是由人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 [3] , p. 134)马克思承认环境和教育对人产生影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片面夸大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将环境与教育视为无所不能,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人与环境之间并非简单的单向影响关系,而是相互依赖、相互影响,要辩证地看待它们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人生活在一定的环境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环境的影响与制约;另一方面,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只能消极被动地接受,人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能动的改造环境。人与环境之间具有双向互动性,不能只看到其中一方而忽视另一方的作用。
《提纲》第三条的后半段,“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3] , p. 134)对于这句话的理解,可以借用法国唯物主义者的说法,即环境创造了人自身,环境变了,人也会改变。当环境发生变化时,作为实践的主体主动或被动地改变以适应环境的结果,这叫做“一致”。“自我改变”是自我内在的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一起变化,倘若只有一个方面的改变,就很难适应新环境。而环境的改变与自我的改变必须靠付诸于现实的感性的革命活动——实践。
3.4. 实践是理解人和社会本质的关键
“本质”这一概念,指的是使一事物成为其本身的根本属性,这些属性决定了它的性质、面貌、存在及活动。自古希腊哲学以来,对于人的本质的探讨就从未中断过。费尔巴哈以“现实的人”为切入点,批判了黑格尔以自我意识作为人的本质的思想;并在批判宗教时,将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提出人是感性的类存在物。马克思在《提纲》中批判了费尔巴哈人的本质说,通过把“实践”与“人”相结合,以人的实践为基础,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3] , p. 135)。马克思强调要结合实践理解人的本质,人为了生存而进行实践,正是在实践过程中,人与人通过交往活动生产着各种社会关系,每个人都不再是孤立的个体,因而人必然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
在《提纲》第八条中,马克思从实践出发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3] , p. 135)。一方面,实践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类通过实践活动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而人类为了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必须通过物质生产实践获得物质生产和生活资料,否则人就无法生存和发展,人类社会必然不复存在。另一方面,实践是社会意识产生的基础。社会意识并非凭空而生,而是来源于社会存在,都能在实际生活中找到依据。无论社会意识正确与否,都必须通过社会实践得出合理的解释。
4. 《提纲》中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价值旨归
《提纲》中的实践观意蕴深厚,对社会发展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深入挖掘《提纲》丰富的实践观内涵,对于当前我国的高校教育、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4.1. 优化育人环境,强化实践教学
《提纲》第三条驳斥了“环境决定论”与“教育万能论”的错误观点,强调从实践角度出发考察“人”与“环境”、“教育”之间的关系,阐明了人能够通过实践改变环境对教育产生深刻影响,对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大指导作用。这启示高校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要着重优化环境、重视实践教学,达到教育效果最优化,从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取得新发展。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是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及其运行的一切外部因素,是多种因素相互交织的复杂系统,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对教育对象道德品行的培养具有感染熏陶作用,影响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人也可以对思想政治教育环境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改造,充分发挥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对教育活动的影响。优化育人环境,既要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引导受教育者进入到教育情境,实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从而达到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目的;又要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监管,对各论坛等网络交流渠道进行必要的监管,强调主流价值观念的重要性和权威性,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第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多采用理论教学的方式,而实践教学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多被削减或取消,这显然与马克思实践观相违背。要加强实践教学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占比,引导受教育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夯实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思政教育不应拘泥于书本知识中,要建立与课程相匹配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受教育者在参与社会实践中更好的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更好的为国家和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4.2. 指导文化建设,聚焦文化实践
马克思在《提纲》中跳出以往哲学家固有的思维范式,立足“实践”这个新的角度分析问题,全面系统地阐释了科学的实践观。将马克思实践观运用到文化领域,无疑为新时期文化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文化作为一定政治经济的反映,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其形成、发展与人类的文化实践密切相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马克思实践观的指导,有利于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建设文化强国提供理论支撑。2023年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并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用“明体达用、体用贯通”这八字概括出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理论品格。“明达体用”中的“体”指本体,可指科学的思想理论;“用”也就是实践。“体”与“用”指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体用关系的真谛在于经世致用,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用”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结晶,是对理论与实践辩证关系的高度凝练,这同样也是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的鲜明体现。习近平文化思想是党中央基于人民群众的文化实践经验抽象凝练而成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当前文化建设的科学指南。但思想理论不能束之高阁,必须聚焦当前文化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发现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继续拓展理论成果,不断完善习近平文化思想体系。
5. 结语
哲学家们从未停止对实践概念的探讨,从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再到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黑格尔及费尔巴哈,由于社会历史条件和思想认知水平的限制,他们的实践思想难免的具有片面性,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思想对马克思科学实践观的创立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提纲》一文中,马克思对实践内涵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释,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推进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中国扎根、开花、结果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