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依仗着强大的信息产业和科学技术优势,数字经济如破茧之蝶,挣开了时空的束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重塑了全球经济版图。它不仅开创了开放、共享、多边、协同、高效的经济新模式,还深刻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引领着人类进入一个全新的数字时代。在这个行业新风口下,新型就业方式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紧随着数字技术的兴旺发达而与时俱进,为劳动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工作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然而,正如古语所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数字技术在为劳动者创造新的工作岗位、优化生产效率、创新有效的公共服务等方面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悄然种下了数字劳动异化的恶果。在劳动活动本身,劳动者逐渐感受到与劳动过程的疏离,他们的创造性和自主性在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生产流程中被削弱;在劳动产品方面,劳动者创造的数字资产往往被平台无偿占有,他们无法从自己的劳动成果中获得应有的经济回报;在人的类本质层面,数字劳动使人更多地成为谋生的手段,而非自我实现的途径,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特性在数字经济的浪潮中逐渐褪色;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数字劳动者与平台、广告主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立关系,社会不平等现象在数字经济的掩盖下愈发严重。这些异化现象如同数字经济新益求新道路上的荆棘,亟待我们应对和解决。面对这一重大挑战,我们需要深入剖析数字劳动异化的根源,探索扬弃异化的有效途径,以确保数字经济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同时让劳动者在数字时代中真正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2. 马克思劳动异化理论概述
马克思在研究国民经济学的过程中,发现了其内部存在的诸多矛盾和不足之处。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到:“工人得到的是产品中最小的、万万不能缺少的部分。”([1], p. 122)国民经济学,特别是古典经济学在理论上强调劳动是价值的源泉,按照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劳动者理应通过劳动得到其全部劳动产品。这是因为在这种理论框架下,所有商品的价值都来自劳动,因此劳动者应当享有其劳动的全部成果。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劳动者并未能得到其全部劳动产品。相反,他们通常只能获得劳动产品中的一小部分,这部分通常被称为“工资”,其数额往往仅能维持劳动者的基本生存需求,而无法让劳动者积累财富或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是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在雇佣劳动制度下表现得尤为突出和尖锐。它导致了阶级对立、贫富分化和社会动荡等一系列问题,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马克思的这一观察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与产品之间的一种核心矛盾,即异化劳动。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工人不是作为生产的主体和目的来参与生产活动,而是作为被剥削的对象,其劳动被转化为一种商品,即劳动力商品,并被资本家购买以用于生产商品。工人生产的产品越多,表面上看似创造了更多的财富,但实际上,这些产品并不直接属于工人,而是属于雇佣他们的资本家。“工人对自己的劳动的产品的关系就是一个异己的对象的关系。”([1], p. 157)这种情况下,工人生产的产品(即劳动的对象化)与工人自身相分离,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与工人的利益和福祉相对立。这就是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马克思还指出,这种异化劳动不仅表现在工人与其生产的产品相分离上,还表现在工人与其生产过程、自己的类本质以及他人之间的异化关系上。其中劳动者与劳动过程相异化表现为劳动不再是劳动者自愿的、自由自觉的活动,而是被迫的、强制的劳动。人与人的类本质相异化表现为人的类本质被异化为维持个人生存的手段,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特性消失。人与人相异化表现为由于劳动产品和劳动过程的异化,导致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形成对立关系。工人不再是作为有意识的、自由的、创造性的存在进行劳动,而是被迫在单调、重复的劳动中消耗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这种劳动成为一种外在的、强制性的活动,与工人的内在需求和愿望相背离。因此,马克思的这一观察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与产品之间的深刻矛盾,以及由此产生的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阶级对立。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矛盾也逐渐体现在数字劳动中。
其他学者将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与数字劳动结合做了相关论述。2000年,意大利学者蒂齐亚纳·泰拉诺瓦在《自由劳动:为数字经济生产文化》一文中提出了“数字劳动”这一概念,即数字劳动,“即互联网用户在网上创建网站、调试软件、阅读和发送邮件以及构建网络虚拟空间等无偿劳动。”[2]英国的学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在2014开始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的维度,去钻研数字劳动问题,出版了《数字劳动和卡尔·马克思》一书,构建了系统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数字劳动批判理论,推进了数字劳动研究与发展。他指出:“数字媒体技术和内容的生产中资本积累所需要的所有劳动都属于数字劳动。”[3]本土学者在数字劳动的定义上基本一致,大体上都达成了共识,主要以有无劳动报酬作为判别标准:一种是“有酬劳动”,指从事互联网行业的专业人员的劳动,包括程序设计、软件包装、运营管理等过程中的脑力和体力劳动;另一种是“无酬劳动”,包括互联网用户的各种上网活动,如发抖音和朋友圈、浏览网页、听音乐、看电影、玩电子游戏等。
3. 数字劳动异化的表现
3.1. 数字劳动者及其生产的数字劳动产品的异化
在那个大工业迅速发展的年代,马克思表明:“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4], p. 51)这是因为他们的劳动成果正在被数字化、智能化的产业链所生产的产品所代替,他们也开始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也提供了大量的数字劳动产品,但这些数字化产品不仅仅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产物,而且也会对数字劳动者造成压力,使他们变得孤立无援。随着灵活雇佣关系和非雇佣关系的普遍存在,数字劳动者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劳动产品已经变成了自己的敌人。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人与劳动产品相异化的过程在于“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得越少;他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生产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工人创造的对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蛮……劳动越机巧,工人就越愚钝,越成为自然界的奴隶。”([1], p. 108)各种数字技术劳动产品将人们拉入了互联网和虚拟社交网络的漩涡,网民们仍然在虚拟数字空间中花费时间和精力,但被剥夺的注意力并没有回到自己身上,人们的物质和精神体验和反馈得不到满足,数字劳动产品最终与劳动本身越来越远。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大量内容创作者通过发布视频、图文等内容吸引粉丝和流量。然而,他们创造的劳动成果——内容本身,往往被平台通过算法推荐、广告投放等方式商业化利用,而创作者本人却只能获得微薄的收益,甚至无法从中直接获利。这种现象体现了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即劳动者无法拥有和控制自己创造的劳动产品。
3.2. 数字劳动者和数字劳动过程之间的异化
众所周知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最终的产品是被资本家豪夺巧取,因而劳动过程对于工人来说就是一种赤裸裸的倾轧和盘剥,马克思由此指出:“异化不仅表现在结果上,而且表现在生产行为中,表现在生产活动本身中。”([4], p. 23)在由资本所操纵的数字技术条件下,劳动者也开始异化于他们所生产的产品,在此基础上也引起生产过程的异化,数字生产过度化就成为数字劳动异化的突出表现。在IT企业中,数字工作者必须在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压迫下工作以维持或增加工资,再加上各种排名和“强制”淘汰机制。在这种符合资本规律的工作过程中的数字空间下,出现“猝死”或“过劳死”的现象可以用频繁来形容。“工人的精神也被他的工作本质和他工作于其中的条件摧毁了”[5]。数字技术使得现代人生活方式更新迭代的速度加快,再加上现代人对数字平台极度依赖,数字劳动者就如同处于无情的数字平台制作工厂中,被数字技术将自己“自由活动”五花大绑,以至于生活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个体必须沉浸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中,来维持“社会人”的身份。外卖送餐员作为数字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劳动过程高度依赖于平台的算法调度和实时监控。平台通过算法优化配送路线、规定配送时间,对送餐员进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在这种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环境下,送餐员往往失去了对劳动过程的自主性,被迫按照平台的指令行事,导致劳动过程与劳动者的意愿和需求相脱节。
3.3. 数字劳动者和其类本质之间的异化
人的类本质正是因为人可以进行自由自主且有意识的活动,通过劳动能实现主体对客观世界的能动改造,所以具有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就是人的类本质所在。马克思将人与动物的行为进行比较,原因就在于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作为类存在物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人才是类存在物”([4], p. 56),人的劳动及生产可以用其自主意识来进行支配,但由于资本的介入,人们不得不反其道而行之,这也就使人开始从自身的异化再延伸到社会关系的异化。数字劳动表面上再一次地将聚光灯落在“自由和自我意识”的回归上,但究其本质,资本对人的控制从肉体控制到精神控制,从物理控制到技术控制,仍然与人“类本质”分道扬镳。以往的雇佣劳动者具有清晰的空间感和时间感,他们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工作的性质,人们自觉地进行生产活动,但由于数字劳动娱乐的面纱的掩盖,他们不知道自己已被卷入数字的生产体系之中,也无法觉察出对自身的剥削。除此之外,人们的生活习惯或兴趣偏好也被一系列数字符号抽象出来,变成冷冰冰的数字代码。但那些已经被数字异化的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反而认为数字劳动给了一个呈现真实自我的方式。在数字工厂中,工人被要求佩戴智能穿戴设备、使用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作业。这些设备虽然提高了生产效率,但也使得工人的劳动变得机械化和单调化。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和创造者,而是被技术工具所支配的客体。这种现象体现了人与人的类本质异化,即人在劳动中失去了自由自觉活动的特性,成为技术工具的附属品。
3.4. 数字劳动者之间的异化
在传统的雇佣劳动关系中,雇佣者与劳动者的关系也产生异化。劳动力被资本家操纵和控制,真正的事实不平等之上还披着形式上平等的外衣,不平等也被掩盖起来。放眼今天,数字化工作关系依然逃脱不了异化的命运,且催生出了“数字化沟通”的新场景,导致人与人之间更深层次的疏远,更深的异化。马克思指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4], p. 58)马克思进一步分析表明,人和其产生劳动产品和劳动过程的异化不同于劳动者自身的存在,劳动者在生产物化劳动产品的同时,也生产了出来控制人自我的另一种力量。《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是这样说的:“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4], p. 403)这就是马克思表达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在在线教育平台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主要通过屏幕和网络进行。虽然这种教学方式打破了地域限制、提供了更多教育资源,但也使得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和冷漠。教师无法像传统课堂那样直接感知学生的需求和反馈,而学生也可能因为缺乏面对面的交流而降低学习动力和兴趣。这种人与人关系的异化不仅影响了教学效果,也削弱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
4. 数字劳动异化的成因
为什么会形成数字劳动异化,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资本逻辑的控制,数字平台作为资本的代表,通过技术手段和商业模式对数字劳动进行剥削和控制。平台通过占有用户数据、操控算法等方式获取巨额利润,而劳动者则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在数字经济时代,企业为了提升竞争力,不断加大在技术研发、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投入,导致资本有机构成(即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比例)提高。这意味着在总资本中,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如机器设备、软件等)的不变资本占比增加,而用于支付劳动力工资的可变资本占比相对减少。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和劳动力相对过剩,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逐渐下降,而资本收入(如利润、利息、租金等)的占比则相应上升,这导致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从而加剧数字劳动的异化现象。
其次,技术发展的双刃剑效应,虽然数字技术为劳动带来了便利和效率提升,但同时也加剧了劳动异化的现象。数字劳动允许人们摆脱传统办公室的束缚,在家、咖啡厅、旅行途中甚至任何有网络连接的地方工作。这种地理上的自由极大地提高了工作的灵活性和生活质量。由于工作地点的灵活性,工作和生活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数字劳动者可能在工作时间之外仍需要处理工作任务,或者在休息日也被工作打扰,这进一步加剧了工作与生活的冲突。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劳动过程更加复杂和不可控,劳动者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受到限制。
社会制度也存在不完善方面,现有的社会制度往往未能充分保障数字劳动者的权益和利益。数据作为一种新兴的生产要素,其权属关系尚未得到明确界定。与传统生产要素(如土地、资本)不同,数据具有低成本可复制性和潜在的非排他性,这使得现有的产权制度难以直接应用于数据领域。因此,数字劳动者在数据生产、加工、使用等过程中,往往难以确定自己的权益边界。在数字经济中,大型互联网平台往往掌握着海量数据资源,并通过算法等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这些平台在数据权属问题上往往占据主导地位,而数字劳动者则处于弱势地位,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扬弃数字劳动异化的途径
马克思劳动异化视域下的数字劳动异化研究揭示了数字劳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挑战。为了扬弃数字劳动异化现象,并推动其健康发展,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和途径,从法律法规、技术创新、社会监督和劳动者意识等多个方面入手,共同推动数字劳动向更加人性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首先,加强关于数据权属、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数字劳动者的权益边界和保障措施,为数字劳动者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同时,还应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其滥用数据资源损害数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其次,鼓励和支持技术创新发展,推动数字劳动向更加人性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通过技术手段提升劳动者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研发更加安全、高效的数据加密技术和隐私保护技术来保障数字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安全,降低劳动强度和风险。还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数字劳动的监督和管理。通过舆论监督、社会调查等方式揭露数字劳动中的异化现象和问题,推动相关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对数字劳动者的教育和培训力度,提升其自我意识和维权能力。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数字劳动者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活动形式,帮助数字劳动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权途径。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价值观念,增强其自主性和创造性。
6. 结语
在马克思劳动异化理论视角下研究数字劳动异化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分析数字劳动异化的理论框架和方法论指导,使我们能够更深入地揭示数字劳动异化的本质和规律。其次,研究数字劳动异化有助于我们认识和理解数字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劳动关系变化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最后,通过扬弃数字劳动异化,我们可以推动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