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现状与增收对策研究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Rural Low-Income Groups and Countermeasures to Increase Income
DOI: 10.12677/ass.2024.13111029, PDF, HTML, XML,   
作者: 刘海孝: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关键词: 农村低收入人群农民增收Rural Areas Low-Income People Farmers’ Income Increase
摘要: 自2021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瞩目成就,低收入群体的发展现状和增收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通过深入了解贫困的类型和特征,精准制定有效策略。以山西省灵石县为例,通过对灵石县低收入群体情况以及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政策分析,揭示当前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存在缺乏就业机会、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匮乏,提出了拓宽收入渠道以增加就业机会、通过激发内生动力以推动农民创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并且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等相关建议。
Abstract: Since 2021, China has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in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status and income increase of low-income groups have become a widely concerned topic in society. Through in-depth understanding of the typ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poverty, effective strategies can be formulated accurately. Taking Lingshi County in Shanxi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situation of low-income groups in Lingshi County and the assistance policies for low-income groups, it is revealed that there is a lack of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insufficient endogenous motivation for low-income groups, and a lack of rural infrastructure in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of rural low-income groups. Relevant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to broaden income channels to increase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stimulate endogenous motivation to promote farmers’ income generation, strengthe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promote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文章引用:刘海孝. 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现状与增收对策研究[J]. 社会科学前沿, 2024, 13(11): 410-416.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4.13111029

1. 引言

贫困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深受全球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涉及人类发展的多个方面。在中国,政府对于人民的贫困问题高度重视,得到了消除绝对贫困的好业绩。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加深,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也成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任务。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保证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逐渐增加,消除相对贫困,使更多的低收入群体迈入中等收入的行列中,对于推动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

近些年来,学者对农民增收开展了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关于农民收入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进入“连增”阶段,但增速波动较大,稳定性有待提高[1],当前我国低收入群体依然规模庞大,且低收入群体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2],党的十八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农民收入结构转型,提升收入水平,并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3]。二是关于农民增收的影响因素,姜长云指出农村基础设施的缺失影响农民增收[4],程国强等分析了新冠疫情对农民收入的影响[5],李乾等指出农村产业融合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6]。可以看出,农村低收入群体仍是我国迈向共同富裕,实现城市农村一体化发展的关键点,因此,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选取灵石县低收入群体展开研究,分析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制约因素,结合目前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政策,提出具体举措,以拓宽低收入群体的增收渠道。

2. 低收入群体的类型与特征

2.1. 类型

贫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不仅包括了在物质层面无法满足个人日常生活的贫困,也包括得到物质满足之后精神层面难以满足,渴望获得更多机会追求精神世界的丰富[7]。根据贫困的不同划分标准,可以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生存型贫困、温饱型贫困和发展型贫困,区域型贫困和个体型贫困,农村贫困和城市贫困,狭义贫困和广义贫困。

绝对贫困也就是生存型贫困,是指个人或家庭的生活水平无法达到维持基本生存需要的最低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无法满足最基本的食物、住所和衣着需求,根据最低生活支出亦即贫困线,并按照此线计算出贫困人口的数量和比例[8]。现行我国以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生活水平是否在2300元以下的标准来界定是否贫困。相对贫困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个人或家庭的经济水平低于该社会平均水平的一定比例。这种贫困与所处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标准有关,即使不至于饥饿和流离失所,但相对于社会其他成员来说,其生活质量较低。温饱型贫困指勉强能够满足最基本的食物和衣物需求,而发展型贫困则是指在满足基本生存需求之后,缺乏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条件和机会。区域型贫困是指某一特定地区的整体贫困现象,而个体型贫困则是指个别家庭成员或个体的贫困状态。城市贫困和农村贫困都是我国面临的社会问题,城市贫困不仅与失业、低收入工作、社会保障不足等因素有关还与个人能力缺失、制度障碍、社会资本与文化贫困等多因素相关,是当前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而造成农村贫困的原因有很多不仅包括自然资源匮乏、农业生产条件差、教育和医疗资源不足等问题,也包括土地贫瘠、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自然环境和基础设施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城市和农村发展不平衡,限制了农村居民的收入导致农村成为贫困问题存在的主要地方。

深入了解贫困的类型有助于更精准有效地制定政策,减少和消除贫困。对摆脱贫困的低收入人群可以实时监测,做到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2.2. 特征

贫困人口的特征主要包括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收入与中位数收入的人群、特殊群体、高额刚性支出人群、受风险冲击人群、异地流动人群等。

首先低收入是导致贫困人口出现的根本原因,较低的收入无法满足贫困人口的日常生活支出;其次贫困人口可能是因为疾病、教育等刚性需求导致无法摆脱贫困,或因为其他的不合理高额支出导致贫困加剧;随着当前城市的高速发展,农村居民会选择外出务工,农村会因为农村空心化导致发展缓慢,留在农村的低收入人群也难以得到较好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贫困人口在城乡之间的流动性会受到限制,难以通过迁移改善生活条件。最后贫困人口往往缺乏足够的风险防范能力,在遇到自然灾害和疾病等风险时,就会陷入暂时性的贫困中。

其次,中国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扶贫开发政策也反映了贫困人口特征的变化。例如,2011年制定的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提高了扶贫标准,将“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国家针对老少边穷地区实施了开发式扶贫方针,通过安排专项资金和出台优惠政策来促进这些地区的发展。

总的来说,了解贫困人口的特征对于制定有效的扶贫政策至关重要。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通过提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以及创造就业机会和风险防范措施,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3. 案例选择

3.1. 灵石县低收入群体情况

灵石县地处山西省中部,连接介休市、沁源县、交口县和孝义市,距离山西省省会太原市150公里,全县总面积达到1202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24.6万人,现辖4乡6镇1个城区,共192个行政村,243个居委会。作为山西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同时灵石县将核桃作为“一县一业”的主要产业,全县核桃总面积达到24万亩,年产量达到1000万公斤,不断进行核桃深加工,带动农民增收1200元以上。同时兼顾发展规模健康养殖和设施蔬菜,全县规模养殖大户发展到214户,实施了4000亩设施蔬菜示范园建设,进一步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多年以来县财政民生支出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灵石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3亿元,10,490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人均纯收入达到2.3亿元,614户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贫困率由6.9%降至零,截至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4,260元,同比增长5.8%。

3.2. 灵石县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政策

3.2.1. 驻村帮扶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限衔接,做出了在“精准选派、管理考核、帮扶成效”三方面精准发力的举措。结合灵石县的日常管理机制,下发《灵石县乡村振兴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双百分制”管理考核办法》,坚持“因村精准选派”对选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根据培训结果,选择和村庄乡匹配的工作队伍,对192个行政村进行帮扶,创建以大数据管理的模式,通过使用“钉钉”软件人脸识别和实时定位帮扶村的工作人员的上岗出勤,对工作人员进行云管理的办法,对驻村干部随时进行抽查,确保工作队伍履行工作职责。

3.2.2. 基础设施建设帮扶

为实现医疗、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农村,改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一系列的帮扶机制,为改善南关镇吴庄村的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晋中市供电公司协同县水利局为吴庄村出资20万余元进行低压电网改造工程。晟达热力有限公司通过“乡村振兴电商基地”帮扶灵石县梁家墕乡农户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农产品,价值一万余元,积极帮助村民解决现实困难30余件,帮助代办各类事项18件;王禹乡村民在灵石县医疗集团的帮助下,进行健康义诊活动,帮助村民检测身体健康状态;对符合条件可以开办“幸福小院”的村庄提供资金支持,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生活帮助。利用扶贫政策让贫困户享受兜底政策的关怀和温暖。

3.2.3. 产业扶贫

灵石县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帮扶工作积极对接企业,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的同时充分考虑灵石县的现实情况,因地制宜地建立扶贫基地,通过“合作社加农户”模式,探索具有灵石特色的脱贫路子,形成了中药材、设施蔬菜、核桃、规模养殖、杂粮种植五大特色产业,培育出一批“品牌社”。到目前为止,涉农的企业和合作社已经达到了117个,带动贫困人口就业达到15,243人次,有力促进了广大贫困户内生动力和增收脱贫的信心。

3.2.4. 专题培训

灵石县为提高农民的专业技能,提高低收入群体积极发展自我的能力,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包括现代农业技术、病虫害防治、土壤管理等,不仅提高农民从事农业劳作的科学素养,而且帮助农民了解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的现代化农销技能,掌握更先进的销售农产品渠道,从而做到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同时,积极鼓励脱贫的低收入群体积极参加农村创业项目,为农民提供创业指导,针对有意向的家庭农户制定合理的创业计划。在专题培训的过程中灵石县政府也积极地在农村地区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农民更好地学法、守法、懂法,在提高农民素养的同时也帮助农民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此外在专题培训中也为农民提供手机使用、营养饮食、家庭护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使农民更好地适应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4. 灵石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制约因素

当前,乘乡村振兴的东风,农村地区稳步向前发展,为改善农村地区低收入群体的现状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同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明显,影响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增收。

4.1. 缺乏就业机会

农村地区就业机会缺乏的根源在于经济结构与要素禀赋的不匹配。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传统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而低收入群体由于教育水平低,缺乏适应现代产业所需的技能,难以胜任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在新结构经济学的视角下,农村地区的要素禀赋(劳动力与资本)未能有效匹配产业结构转型的需求,导致劳动力资源被低效利用。此外,基础设施的落后限制了外部企业的进入,使得产业结构单一,无法形成多样化的经济活动,从而限制了就业机会的扩展。农村地区就业机会的缺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限制了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

4.2. 内生动力不足

农村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不足,是长期存在的问题,人力资本理论强调,教育和技能培训是提升个体经济生产力的关键因素。然而,农村地区低收入群体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缺乏必要的技能,严重限制了他们在劳动市场中的竞争力。具体来说,农村教育资源相对匮乏,优质教育主要集中在城市,导致农村儿童无法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这种教育不平等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就业选择和收入水平。此外,职业培训项目的缺失使得低收入群体难以获得转型升级的机会,无法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固化了他们的低收入现状。

4.3. 基础设施匮乏

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往往落后于城市,如交通、医疗、通信、教育等方面,这些都制约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生产效率和产品销售。

首先,公路是农村地区最主要的交通方式,也是重要的基础设施,目前,农村地区的道路建设相比城市来说仍然落后,这导致了道路质量不高、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农村居民的出行安全和效率。农村群众在农忙季节有群体性出行的特点,但现有的出行服务供给可能不足以满足需求[9]

其次,健康的身体是保障低收入群体更好参加劳动的重要保障,低收入人群因为健康问题而导致劳动力减少,会直接对整个家庭的整体收入产生很大的影响。相较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优质的医疗资源覆盖面不足,导致低收入群体在患病时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加大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

最后,农村地区在互联网接入速度、宽带覆盖等方面存在不足。一些偏远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条件的限制,通信设施建设缓慢,与发达地区的差距逐渐扩大。这种落后不仅影响了农民的日常生活,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5. 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路径

综上所述,为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更好的发展,需要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激发低收入群体的内生动力,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好的增收环境。因此,本文提出以下三点具体举措,以拓宽低收入群体的增收渠道。

5.1. 拓宽收入渠道,增加就业机会

拓宽收入渠道和增加就业机会是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

首先,可以采取多元化农业经营模式,鼓励农民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通过农产品深加工和品牌化提升附加值,支持农村传统手工艺的发展,如编织、刺绣、陶瓷等,提供技能培训,开拓农产品市场,增强农业产业链的就业吸附能力。

其次,可以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文化特色发展乡村旅游,提供导游、住宿、餐饮等服务,吸引游客,带动当地就业和增收,鼓励有意创业的低收入群体,通过与旅游相关的一系列相关产业进行创业增收,为其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创业培训等支持,降低低收入人群的创业门槛,提高其创业成功率。

最后,在改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为农村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吸引更多投资进入农村地区的同时也可以为有意向外出到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的低收入人群,进行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通过政府组织进行劳务输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合法权益。

5.2. 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农民创收

激发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内生动力,推动低收入群体创收是实现农村持续发展的关键。

首先,可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传播新知识、新观念,拓宽农民的视野,改变他们的传统思维模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还可以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农业技术、手工艺、电子商务等多方面的技能培训,帮助低收入群体掌握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值。

其次,鼓励城乡文化交流,组织农村居民参与城市文化活动,或邀请城市艺术家、学者到农村进行讲座和交流,促进思想观念的碰撞和融合,树立成功的农村创业典型和模范人物,通过他们的事迹激励其他农民改变观念,学习创新和进取精神。

最后,应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的保障水平,确保能够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的生活需求,特别是在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努力将脆弱的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同时需要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设计适合当地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其既能发挥兜底作用,又能激发低收入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同时,注重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确保其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持续提供有效的保障。

5.3. 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数字经济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任务,也是改善低收入群体收入的重要手段。为低收入群体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有利于低收入群体增收。

首先,要进一步提升农村交通的发展质量,深化农村交通重点领域的改革,加强政策创新和机制变革,推动新技术应用和新业态发展。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的高质量发展,提升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的能力。在农村交通发展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交通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需求特征,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不搞一刀切,改善农村道路条件,确保交通便利,有助于农产品的流通和农民的出行。

其次,加大对医疗设施的建设,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农村居民纳入到更广泛的医疗保障范围中,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药品供应保障等措施降低低收入群体的医疗负担。此外可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改善医疗设施和设备、培养和引进医疗卫生人才,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健康保障。

最后,需要加快宽带网络的覆盖、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以及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同时需要提高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培养能够操作和管理数字设备的人才,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数字服务和应用,如农业信息服务、在线医疗咨询、电子政务等,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农业生产效率,并且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技术措施来保护农民的数据安全。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和技术创新等多方面的努力来共同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发展,也为低收入群体增收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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