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易中的宇宙观
《周易》分为了《易经》和《易传》两个部分,其关于宇宙的起源与本体论思想主要体现在《周易·系辞上》中的“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1]这一经典论述中。“易有太极”,这里的“太极”被视为是宇宙的本原。在这里认为宇宙是一种混沌、无形、无象的状态,它蕴含着万事万物生成的潜在可能性,是宇宙万物存在的本体依据,代表着一种超越具体形态的、形而上的存在根源,是宇宙万物得以产生的最初动力和基础。
(一) 阴阳生万物
从“太极”生出“两仪”,这“两仪”即阴阳。阴阳是《周易》乃至后期儒家哲学宇宙观的核心概念之一,在《周易》中认为阴阳作为一种构成了宇宙万物运动变化的基本动力和规律,它们是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并相互转化的[2]。在古代认为,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男为阳,女为阴,动为阳,静为阴等[3],世间的万事万物均可分为阴阳两个对立的方面,但是这种阴阳对立面的划分并非绝对静止,而是处于相互转化的变化之中,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阴阳的相互消长和转化推动着事物的发展演变。
“两仪生四象”,四象即是太阴、太阳、少阴、少阳,是阴阳两气相互转化的更进一步的分化,“四象”象征着四季的更迭、四种方位以及事物发展变化的不同阶段和状态,体现了宇宙万物在阴阳两气相互交泰下的进一步演化和发展,使宇宙内万事万物运行的秩序和规律更加清晰地展现出来。
“四象生八卦”,八卦分别为乾、坤、震、巽、坎、离、艮、兑,代表了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自然现象和物象[1],八卦之间相互组合和变化,形成了六十四卦,用来模拟和阐释宇宙万物之间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现象与后果,揭示了宇宙万物在阴阳两种相互转化的力量的推动下,事物由简单向复杂,由低级向高级演变的过程。
在《周易》的六十四卦的卦象体系中,每一卦象都由阴爻(- -)和阳爻(-)组成,通过不同的爻位组合与变化,展现出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阴阳状态及其变化趋势。例如,乾卦由六个阳爻组成,象征着纯阳至刚之性,代表着事物的开创、发展与壮大;坤卦则由六个阴爻组成,具有纯阴至柔之德,象征着事物的承载、孕育与柔顺。而其他六十二卦则是在乾、坤两卦的基础上,通过阴阳爻的不同排列组合与变化,展示了事物在各种复杂情境下的阴阳互动与变化过程。如泰卦(
),上坤下乾,呈现出天地交泰、阴阳交感的状态,象征着事物的通顺、和谐与繁荣;否卦(
)则上乾下坤,天地不交,阴阳闭塞,预示着事物的阻滞、困境与危机[1] [4]。泰卦与否卦之间的相互转化,生动地诠释了阴阳变化中事物兴衰荣辱的交替过程,即所谓“泰极否来”“否极泰来”。六十四卦的不同变化,不仅反映了事物的发展变化具有阶段性和规律性,更揭示了阴阳两气的互相转换对于宇宙之间万事万物运行秩序所起到的核心推动作用。
《周易》的宇宙观更加注重了阴阳两气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强调宇宙万物的生成和发展是一个具有连续性、生动性的过程,并不是以一个固定不变的实有来作为万事万物的本体,而是以一种有规律有秩序的,充满生命力的阴阳关系来解释宇宙的起源和本质,体现了中国古代哲学对世界本体和起源的独特认知和理解方式,更加强调事物的相对性、整体性和变化性,注重从整体的、动态的角度去把握宇宙万物的本质和规律。
(二) 易与不易
在《周易》之中,以阴阳两气之间的相互作用来阐释万事万物运行的规律与动力。阴阳作为构成宇宙万物的基本要素,它们之间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贯穿于宇宙万物的发展过程之中。体现在自然现象以及人类社会的等级差异关系之中,这些变化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随着事物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而相互转化,体现了阴阳的动态平衡和相互作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演变。
同时在《周易》中还提出了易、简易、不易这三个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宇宙运行的本质特征[4]。易也可以称之为“变易”,从字面来看,便是指变化的意思。在《周易》中是指宇宙万物时刻处于变化之中,不存在固定不变的事物。《周易》的卦象和爻辞通过不断的组合变化,来象征和预测事物的发展变化趋势,六十四卦中的每一卦都可以通过爻的变化转化为其他卦象,反映了事物在不同阶段的状态和变化趋势,体现了《周易》中的“变易”思想。简易则强调了宇宙间的万事万物虽然是变化多端的,但是这种变化并不是混乱的,无序的,其中蕴含着简单的规律,人们可以通过对这种规律的认识与把握,从而产生对于事物变化规律的认识。比如在六十四卦中,通过对于八卦和六十四卦的卦象的认识,可以对其所对应的自然现象以及社会现象进行简单的理解和把握,这其中也体现了简易的原则。不易是指在万事万物的变化过程中,是存在一些不变的规律,这些规律是万事万物得以产生和运行的基础,比如阴阳两气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作为万事万物产生和运行的法则,体现了《周易》宇宙论思想中的不变的规律。
2. 荀子的宇宙观
在《周易》中强调了“天人合一”的观念,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3]。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与自然万物有着共同的根源和本质,都遵循着阴阳变化的规律。自然的变化会对人类产生影响,而人类的行为也会反过来影响自然。这种思想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儒家对于宇宙生成以及天地人三者之间的看法。荀子作为儒家与法家的集大成者,在充分吸收了孔子的思想后,提出了其含有唯物观点的宇宙观。
在先秦时期,人们往往将自然现象与人事的吉凶祸福紧密相连,认为上天能够对人事起到主宰作用,并且会根据人类的行为和道德状况来进行奖惩。然而,荀子通过对自然现象的深入观察和理性思考,认识到自然的运行是独立于人类意志之外的客观存在,从而对于以往的带有迷信色彩的天进行了反驳,提出了其“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5]这一著名论断。在荀子看来,自然界的运行不会因为尧、桀这样的统治者就产生改变,自然万事万物的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
这一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儒家对于天赋予的能够主宰人事的神秘色彩,体现了荀子对于自然界运行规律的深刻认识。荀子在他“天行有常”的认识之上又提出了“天人明分”和“制天明而用之”的观点。
(一) 天人明分
在荀子的宇宙观之中,“天人明分”是一个重要的观点,在这里,荀子提出了对于自然现象的认识。“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天论》[5]荀子认为,天就是列星、日月、四时、阴阳、风雨、万物等自然变化的现象,自然界的万事万物的都是天地阴阳变化所产生的结果。自然界的存在是客观的、现实的,其运动是无意识的,它“不为而成不求而得”,不会因为统治者或者社会政治治理的好坏有所变化,完全是按照自身客观规律运行。在荀子所描述的这种物质性的天中,不存在对于社会治理或人的吉凶祸福的主宰能力。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天道和人事互不干涉,人事的吉凶祸福完全取决于人自身行为而不是取决于“天”的意志,社会的治乱也是如此,在人而不在天[6]。
荀子视角下的天与人之间,并不是完全分离的,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职责。天的职责在于按其所存有的规律进行运动,如四时的交替,春夏秋冬气候的变换、星辰运转等。而人的职责在于就对于自然现象的认识之上,利用当下社会的能力,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智慧去治理社会、发展生存条件、提高道德修养等。
(二) 制天命而用之
荀子对于天地人之间关系的描述,并不是完全割裂的。他在一定程度上认识了天的运行规律能够对与人类社会治理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他在天人明分的观点之上又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观点。他认为,尽管天的运行规律对人类社会有一定的影响,但人类并非完全受制于天,而是可以通过智慧和实践去认识并利用这些规律。
在荀子看来,圣明的君主会根据自然界的运行规律来制定政策。“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馀食也;洿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馀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馀材也”《王制》[5]。在草木生长繁盛的季节,他们会禁止砍伐山林,保护树木的生长;在动物繁殖的时期,他们会禁止捕捞和毒害,以确保动物的繁衍。他们还会根据季节的变化来安排农事活动,确保粮食的生长,百姓有充足的粮食。同时,对于水域资源,他们也会设定适当的禁令,以确保鱼鳖等水生生物的丰富,为百姓提供充足的生活资源。荀子的这一思想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以及人类在认识了自然界具有运行规律后所发挥的自身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他认为,通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人类可以实现社会的繁荣和稳定。这种思想在古代中国具有深远的意义,也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3. “天人合一”与“天人明分”的哲学思想差异
天作为贯穿于中国思想史中重要的因素之一,启发各学派对于天与自然以及与人之间的关系产生思考。在《周易》中“天”作为自然之天,同时也蕴含着对于人道德修养、顺应自然规律的要求,追求与天的契合,从而实现生命的价值。《周易》中的“天”与人存在着一种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二者共同构成了一个有生命的整体,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现了对于宇宙和人生的深刻思考,将人作为自然界中的一部分,与天地自然的运行相结合。《易传·系辞下》中提到:“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1]在周易的思想体系中,天地人被视为“三才”,三者作为构成宇宙运行秩序的象征,天不仅是自然意义上的天空,更是一种能够承载宇宙万物生长繁衍的形而上的力量,乾卦与坤卦之中对于天地特性的描述,生动的体现了天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坚实基础,也是宇宙秩序和规律的象征。人作为天地之间的独特存在,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是连接天地的桥梁,只有人遵循天地宇宙运行的规律,才能够实现与天地的和谐共生。自然界的四季、昼夜、寒暑交替变化,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的行为规范、道德修养也提供了可以参照的依据,只有顺应天时变化,在天时变化之后适时调整,通过对于自然规律的观察模仿,使自己的德行与天地的品德相契合,来指导人类社会的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天地人的和谐统一。
荀子提出的天人明分是对于传统天命观的重要创新与突破。这一思想的核心要义在于明确的指出天与人之间各有其职,天是自然的客观存在,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不受人的意志所左右,“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5],这一观点鲜明地阐述了荀子对于天的自然属性的认识,打破了传统思想中天所具有的神秘色彩。但是荀子所提出的“天人明分”并不是将天与人完全的割裂,荀子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通过对于天运行规律的观察,清楚地认识到天地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自然条件,人类只有按照天的运行规律去发挥自己的治理能力,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才能够使人类社会得到长足的发展。在荀子看来,人虽然不能够改变天的运行规律,但是可以通过对于这种规律的认识从而“制天命而用之”[6]。
《周易》与荀子对于“天”认识上的差异,深刻地体现出在不同的社会发展背景中,人们对于自己未知事物的认识与思考。《周易》赋予天主宰人类社会的权力以及至高无上的地位,将天视作人类社会道德和行为的根源,天作为至善的道德准则与主宰,掌控着宇宙万物的发展。但在荀子的观念中,天只是作为为万物提供生长与发展的条件,而人类作为一种能动的客观存在,在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之上,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利用自然为人类服务。两者通过对于“天”的不同认识,从而反映出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中,人们对于自然力量的敬畏与恐惧,促使人们产生了对于这种神秘力量的观察与理解。
4. 《周易》与荀子宇宙观对比
《周易》与荀子宇宙观的深入对比分析,清晰地呈现出二者的独特内涵、显著特征以及异同之处,并探究了其根源和影响。《周易》以“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为核心[1],构建起宇宙起源与本体论体系,强调阴阳两气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变化发展,通过变易、简易、不易三种观点阐释了宇宙间万事万物的运行规律,秉持“天人合一”观念,将人与自然紧密相连,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与自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和谐共生的关系,这种观念深刻影响了中国人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认知方式和价值取向。荀子则在继承儒家思想的基础之上通过对于自然界现象的细致观察,总结出其运行的自然规律,并在“天人明分”基础上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强调自然界的运行与人的行为无关,天也没有主宰人死生祸福的超自然的能力[2] [5] [6]。人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对于自然规律的认识,在现有的条件之下,保护生态环境,利用自然环境对于生态的影响生存并且提高道德修养。荀子的这种对于天地人之间的认识,虽然没有具体的科学依据,但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之下,破除了自先秦以来的具有神秘色彩的天的主宰作用,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对自然的改造利用,二者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哲学对天人关系的深刻认识和理解。
《周易》与荀子的宇宙观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和价值,它们从整体与细节处把握自然运行之规律,能够为后世观察与把握自然提供各方面的启示与借鉴,也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当代社会面临的各种挑战,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在现代社会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