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问题愈发严峻,工厂排放的废气、废水,以及城市扩张导致的绿地减少,都在无声地侵蚀着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环境非正义,作为环境领域内的深刻社会问题,正逐渐成为全球范围内不容忽视的议题。它不仅是一个环境问题,更是一个触及了关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深层次议题。马克思认为:“自然界中一切运动的统一,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哲学的论断,而是一个自然科学的事实了。”[1]从空气和水质的污染到自然资源的枯竭,环境问题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领域,而是成为了全球性的挑战。马克思生态正义思想是对人与生态之间矛盾的综合考量,是解决生态问题的一种哲学理论[2]。在环境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过程中,不公平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特定群体承受不成比例的环境负担,而环境益处却未能被公正分享。这些群体往往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缺乏足够的资源和权力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种现象不仅违背了环境正义的核心原则,也严重妨碍了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进程。
2. 资本主义与环境非正义的共生逻辑
恩格斯在其著作《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记录了英国工业生产方式变革后引发的社会生态问题,并指出了以自然环境恶化和工人阶级贫困为标志的城市生态危机。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通过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思考,开始针对生态环境问题,对资本主义制度展开批判与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吸收借鉴近代机械自然观的唯物主义立场,批判其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二元性与机械性,在此基础上形成唯物主义自然观,为生态正义思想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3]。马恩对环境问题的深刻洞察,为研究资本主义与环境非正义的共生逻辑提供了重要线索。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以追求最大化的利润为目标,却常常忽略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这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
2.1. 马克思主义生态学批判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不仅关注人类社会的阶级斗争和经济结构,还深入探讨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如何在现代社会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继承了马克思主义传统社会批判的基础,进一步将研究视野拓展至生态环境领域。这一理论流派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环境的破坏是系统性的,它通过无节制地资源开采和消费主义文化,导致了生态危机的加剧。它强调通过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根本变革,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想状态。它不仅关注人类社会的阶级斗争和经济剥削问题,还深刻地探讨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一学派认为,资本主义不仅在社会关系上造成了不平等和剥削,而且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也导致了严重的生态危机。向着自然界过度谋求契合自身发展所需的利益,最终导致了人类对自然和自身的剥削和压迫[4]。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深入探讨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深层矛盾,他们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以利润最大化为核心,不可避免地促使企业和个人过度开发自然资源,从而对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这种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以及对环境的破坏,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自然生态系统的根本对立。
代谢断裂理论的提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首次提出了“代谢”这一术语,用以描绘人类与自然界之间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动态过程。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进程已经破坏了农业社会中固有的“自然——人类”物质循环模式。马克思的这一理论不仅揭示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且深刻地批判了工业化对生态平衡的破坏性影响。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导致自然资源过度开采和环境恶化,威胁自然可持续性和人类社会长远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破坏着任何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5]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下,农作物的养分单向流向城市,无法通过传统的粪便循环方式回归到农田,导致土地肥力的下降乃至枯竭。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田中的养分被大量消耗,而城市却缺乏有效的机制将这些养分以有机肥料的形式返还给土地。这使得城市逐渐成为污染的集中地,空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日益严重,而农村则沦为资源的开采场,土地被过度耕作,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美国学者约翰·贝拉米·福斯特在其著作《马克思的生态学》中,进一步将这一现象发展为“代谢断裂”理论。他深入探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如何导致了自然与社会之间物质交换的严重失衡,揭示了这种失衡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性影响。“资本主义展露出来的指数级经济增长和对原材料、能源消耗的日益增加,带来了快速恶化的环境问题”[6],强调资本积累通过掠夺土地肥力、透支环境容量实现扩张。这种代谢断裂还导致殖民国家通过其殖民体系,将这一问题转嫁给其他外围国家,使得全球范围内的环境问题更加复杂和难以解决。
环境成本外部化的推进。资本主义扩张导致的环境污染背后,隐藏着一个经济行为——环境成本外部化。这种行为指的是资本主义企业将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生态破坏、污染治理等成本,不将其纳入自身的生产成本之中,而是转嫁给了社会公共领域或弱势群体。这种转嫁不仅是在空间上的转移,还跨越了时间界限,同时在社会阶层之间造成了不平等的负担分配。通过这种在空间、时间和阶层上的三重转嫁,资本家们实现了利润的私有化。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道路上,一些企业或个人往往忽视了他们行为对环境的潜在影响,他们将原本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整个社会。在他们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环境被破坏的代价却留给了公共领域和那些无权无钱的弱势群体。
2.2. 环境正义理论的发展
环境正义的概念,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美国,其初衷旨在保护那些在环境问题上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1982年美国,一次针对弱势群体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的抗议以及对环境正义问题的强烈呼声的卫生罢工爆发了。北卡罗来纳州政府在沃伦县非裔社区填埋多氯联苯,这场罢工由非裔美国人领导,他们勇敢地站出来,反对那些在环境问题上对他们不公正的待遇。这标志着非裔美国人首次团结起来,为反对环境不公而进行的集体抗争行动。
正是北卡罗莱纳洲政府的所作所为,促使“环境种族主义”的概念推向公众视野,布拉德教授在《在南方倾倒:种族、阶级与环境质量》中指出美国污染设施选址与种族分布高度相关,非裔社区承受污染的我风险概率比白人社区高出了2.5倍。“无论是有意识地设计还是制度上的忽视,城市贫民区、农村贫困地区或经济贫困的美国本土原住民等有色人种社区都面临着最严重的环境破坏。”[7]美国“寂静之春”研究所的研究统计显示,非裔和拉丁裔居住区中检测出有毒化学物质含量比白人社区更高,且社区周边的有毒工业设施也更多。1991年“第一次全国有色人种环境领袖峰会”通过《环境正义原则》,将环境正义定义为“所有人在环境法律、政策制定与执行中享有平等权力,免受不成比例的环境危害”。随着环境正义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化,学者们开始意识到,要真正实现环境正义,不仅需要政策层面的公平分配,更需要一种包容性的民主程序,让所有民众都有机会参与到影响其生活环境的决策过程中。通过这种程序,能够保障每个人都有权评估和拒绝可能给他们带来环境及生存风险的设施或项目。那么环境正义的实现需要在三个维度上取得平衡:首先是分配正义,确保承受的环境负担和所获得利益的公平分配;其次是程序正义,即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包容性,让所有受影响的群体都能发声;最后是承认正义,即面对各个群体的环境权益给予必要的认可和尊重。
但实际上,至今弱势群体仍承受着不成比例的环境负担与生存压力。如:密歇根州弗林特市(非裔人口占54%)为节省500万美元,将水源切换至已经受污染的弗林特河,导致10万人铅中毒;加拿大安大略省萨尼亚市原住民保留地周边10公里内聚集了62家化工厂,居民白血病发病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4%;开普敦市黑人社区举例垃圾填埋场仅有1.2公里,空气中二噁英浓度超标18倍,而白人社区平均距离为12公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21年报告中指出,全球最富裕的10%人口的人均碳排放量是最贫困的50%人口的60倍,但后者却承受了90%的气候变化直接损失。
3. 资本主义发展与环境正义的冲突
资本追求最大化利润的内在要求与生态环境正义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和极大的冲突。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忽视环境保护,导致污染和资源过度开采,而且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它揭示了经济发展模式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根本性对立。资本的短视行为在短期内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但实际上是以牺牲长远的生态环境为代价。与此同时,公众对于绿色生活和健康环境的渴望日益增长,这进一步加剧了资本与生态环境正义之间的紧张关系。
3.1. 短期利润最大化与生态修复周期长的矛盾
资本的运作模式往往以追求短期回报的最大化为目标,这导致了对即时利益的极度渴望和对快速盈利的不懈追求。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生态系统修复的过程却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它需要跨越数代人的努力和时间的积累。这个过程不仅涉及到自然环境的恢复,还包括了生物多样性的重建、生态平衡的维护,以及对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冷酷的资本需要短期回报……资本主义投资商在投资决策中短期行为的痼疾便成为影响环境的致命因素”[8]。全球能源巨头埃克森美孚在2022年拥有了557亿美元的净利润。然而,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却十分微薄,仅占其净利润的3.2%。埃克森美孚在阿拉斯加的石油泄漏治理计划中,提出了一个长达20年的分期修复方案。科学家们对此计划表示怀疑,并指出在冻土带这样的极端环境下,生态系统的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能需要至少150年的时间才能看到显著地改善。在2021至2022年期间,全球气候资金流动量接近1.3万亿美元,几乎是2019至2020年期间的两倍。为了实现1.5℃的温控目标,气候融资需求必须每年增长六倍,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近9万亿美元,而到了2050年则需增至10万亿美元。不采取任何行动的代价更为高昂。从2025年至2100年,不采取行动的代价预计将达到1266万亿美元,这一数字远超在1.5℃温控路径下的成本,尽管实际代价可能更高。
3.2. 资本主义私有产权与公共环境资源的矛盾
洛克认为,自然界的万物是人类的共有财产,而劳动者所创造的一切便是劳动者的私有财产,故而,劳动创造了私有产权[9]。哈维深入分析了私有产权制度影响公共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他认为,这一制度通过法律的框架,不仅赋予了资本家将原本属于公共领域的自然资源(如水、森林、矿产等)转化为可交易商品的权力,而且这种转化在法律的保护下显得正当合法。而这种看似合法的转化实际上隐藏着一种掠夺性质,因为它往往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使得少数人能够控制并从中获利,而大多数人则失去了对这些资源的平等使用权。“越来越多的财富集中在食利者(rentiers)手中,而不是在直接生产者手中”[10]。由此资本便制造出了“合法性掠夺”。在1981年,智利的皮诺切特政权决定将全国的水资源私有化,这一政策允许企业之间自由买卖永久水权。这一变革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逐渐成为该国水资源管理的核心机制。到了2023年矿业公司作为水资源的主要买家,已经累积了惊人的水权份额,占据了全国87%的水权,利用这些水资源来支持其庞大的采矿作业。而农业社区由于水权的集中和高昂的购买成本,处于缺水的困境中,缺水率高达63%。
4. 全球环境非正义治理路径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认为,当资本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时,造成了资本对人存在方式的否定和入侵,滋生了如生态危机和生存危机等各种社会问题[11]。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深入探讨了资本主义内在的逻辑和机制,对资本主义的生产和消费模式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在现代社会背景下,旨在构建超越传统经济理性的生态理性,找寻环境非正义的治理路径,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共存。
4.1. 完善国际环境法律体系
面对全球环境正义缺失,要坚持运用法律的制约。法律拥有强大约束力和规范性,各国应携手合作,制定和完善国际环境法,明确界定环境权益和责任,为环境正义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利用法律的限制性力量控制资本的无序增长,避免其对环境造成更多的损害。同时,法律亦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提供了有力的保护途径,确保他们的环境权益得到实际的保障。《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8条战争罪条款第二点,将大规模生态系统破坏纳入到了国际犯罪范畴,“……致使自然环境遭受广泛、长期和严重的破坏,其程度与预期得到的具体和直接的整体军事利益相比显然是过分的[12]。”2010年,英国律师希金斯女士向联合国提出了通过一项针对生态灭绝罪行的国际法律。她强调,工业化和人类活动扩张导致许多生态系统面临威胁,对自然和人类社会可持续性造成严重挑战,急需制定明确的法律框架来惩罚那些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生态灭绝罪”在2021年欧盟议会已通过决议支持立法。
4.2. 建立全球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的主要思路体现为:依靠合适的制度设计促使环境资源外部性成本内部化,而由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者积极承担由此造成的社会成本与生态环境成本,进而使之在经济学领域具有典型的正当性[13]。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工具可以细致地划分为两大类:公共政策和市场手段。公共政策通常涉及政府的直接干预,比如通过立法、行政命令或财政补贴来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这些政策往往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系统的持续健康。而市场手段则侧重于利用市场机制来激励生态保护,例如通过碳交易、生态标签和绿色信贷等经济工具,使资本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2022年欧盟按照进口农产品虚拟水含量(每吨小麦 = 1500升水,0.02欧元/立方米水)向埃塞俄比亚支付了7.3亿欧元,帮助埃塞俄比亚修复40万公顷集水区。
4.3. 正视真实需求合理消费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让人们认识到只有通过改变生产和消费模式,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长远发展和自然环境的可持续性。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主张寻找人的内在真实需求,减少对物质商品的无止境追求,而这些需求往往被资本主义的过度生产和消费所掩盖。如此人们将减少对商品结构的依赖,不再将幸福和满足感与物质消费等同起来。这将有助于缓解由资本主义过度生产和消费引发的资源枯竭和环境破坏问题。
5. 小结
基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及资本扩张的实证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显然无法突破其固有的制度性限制。此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亦未能确保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存,也无法实现人们在经济发展中平等享有其成果,甚至无法保障弱势群体生存权利。环境正义理论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深入剖析与批判,为规避资本主义发展困境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此外,这些理论同样证明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超越了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路径,为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条全新的途径和参考。